提到像英国大宪章的词汇,你脑海里会想象什么呢?会不会感觉有点像美国立宪,一群非常高明的智者在一起字斟句酌得出一套非常完美的文本,而这套文本,就如此伟大的启蒙着,并开端了之后的秩序。但有时候,我们找到很多这样文本的反例,比如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当然是振聋发聩的文本。但有什么用呢?人权宣言之后,法国依然要经历100年这么长时间的各种各样的荒唐的反复。所以,英国的大宪章,这样一个13世纪的文本,对历史来讲真的有什么作用吗?所以今天这一期我们就非常详细的来了解一下大宪章的历史,作为我们真正理解光荣革命一个非常重要的起点。
欢迎收听信息光荣革命系列的节目,这期我们来讲英国的大宪章。首先做一个简单的公告,就是希望大家能去看我们这个翻电体系所有的服务,我们可不仅仅有一个翻转电台而已。这个所有的服务在哪里看呢?可以去我们平时下载讲义的网站就是three disk 里面有一个文件,文件里面就写了我们提供所有的服务和内容都有哪些,欢迎的去查看。这个网站上当然不仅包括全部的服务,还有所有翻电过去的讲义下载,很多节目都是有讲义的,这是第一个。第二个,我也想稍微讲两句,这两天关于巴以战争的事情,就是这两天,巴以战争之后,国内这个简中的环境,基本上又是这个甚嚣尘上,全部都是各种各样的谣言。因为巴以这个事情,我猜绝大多数人其实并不了解,在不了解的情况之下,你接触所有的这个叙事,很多人编造出来这套叙事,对你来讲都是全新的,这个全新的叙事里面只要包含一点点新的信息,术语,一套一套的概念,就很容易具有蛊惑性。因为编一个故事,把一个故事讲圆是非常容易的。所以,所有这些编出来的东西,它只要构成一套像模像样的叙事,其实都具有很强的蛊惑性。这些叙事,要经得起非常细节的考察才可以。在学术的圈子里面,自然是不可以乱搞的,因为有同行评议。但网上就没有同行评议,那没有同行评议的情况之下,应该怎么去判断呢?自然的就要经得起受众的评议才可以。但在很多情况之下,就是他可以精选受众的评论,或者他干脆删评,拉黑等等等等,你也不知道,所以就导致在这个情况之下,我觉得很容易被误导。至少这两天我在网上看到绝大部分都是非常片面的误导性的信息,所以针对这个,我有一个小建议,有两种信息可以多看。第一个,就是维基百科,就至少你可以把维基百科的中英文页面看了,那么对一个事件,有一个相对全貌的认识。第二个,就是你当你接受一个叙事之后,一定要多去看一看反方面的信息,要去敢看反方面的信息,多看反方面的信息,很容易能够找到一些破绽,或找到一些他本身很偏颇之处,就是这两天实在要谣言太多了,已经很难去分辨了,所以给大家提出这两个建议。
我们说回到光荣革命系列,这个光荣革命系列我们的主要问题意识就是讲秩序如何发生这个问题。整个大系列会去讲这个历史上非常重要的若干事件,起点讲的就是英国的光荣革命,也是这个系列的名称。上一期,我们对光荣革命做了一个概念,这一期我们来讲早光荣革命好几百年之前的英国大宪章这样一个问题。因为谈到英国光荣革命,不介绍大宪章是不可能的。大宪章是英国光荣革命之所以可能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大宪章,我猜绝大多数同学都没有读过,实际上我在做这些节目之前也没有出条去读过。但我想内容大概是知道的,这个就是一个限制王权的文件,尤其是在税务和征税的方面限制王权的一个文件。所以大家有这么一个概念,这个印象也是对的。但立马这个印象就会产生好几个 follow 的问题。第一,如果大宪章真的那么厉害的话,为什么在几百年后还需要光荣革命?因此,大宪章到底是什么,在历史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去回答的问题,以及它留下的遗产是什么?为什么这个遗产不足以塑造英国的政治和社会秩序,还需要一场光荣革命,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大宪章本身是只有英国才有的吗?这么特殊吗?首先我们知道,在中世纪时代,实际上英国并不是欧洲文明的一个核心区域。跟这个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是完全不同的,在中世纪的时候的英国根本就是欧洲的边陲,是文明的洼地。因为在那之前,欧洲的文明其实都在地中海沿岸,要么是希腊,要么是罗马,英国根本就是欧洲的边疆地区而已,所以说凭什么这样的一个非常具有现代意义的限制性文件是在英国创举的,凭什么是英国?实际上我也不用卖关子,大宪章当时其实没有那么独特,在欧洲的很多地方都有大宪章,尤其是东欧有与英国大宪章非常相似的限制完全文很多国家,匈牙利,波兰都有与英国大写章非常相似的限制王权的文件。但马上就有第二问题出现了,那为什么只有英国人成功了呢?不管在中世纪,还是在17世纪,为什么成功的是英国?不是匈牙利,不是波兰,以及一个问题,为什么东方王权我们这里宋朝,明朝没有出现大宪章这样的文章和特征呢?这些都是我们这一期节目需要去回答的问题。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有意思啊,而且这一期,我们整个这个光荣革命大系列,我们的特点就是tight tight tight。就是这个系列之所要做,我就想把它做得不留一点遗憾,就是我想当然也不可能不留一点遗憾,就尽量少留遗憾,所以我会尽可能帮他讲的非常细,非常细,就没有再考虑什么入门之类的东西,我们就把它讲的最细最细。能把里面所有的,就尽我所能,把里面可以挖掘的全部挖掘出来。有多细呢?我们马上开始,我们首先就来看大宪章到底有什么内容,我们来全文看一下大宪章包含什么内容,但我会帮大家总结。大宪章一共分为63段落,但这63个段落,说实话,里面的逻辑顺序并不是特别的强烈。有时候前后的主题是跳跃性的,所以说我会把大家的内容稍微重排一下,让它们能各有主题。这63段包含什么内容呢?包含的内容非常多,上来就是教会自由。第一段就得讲英格兰教会将会是自由的,并且将其保证保证权力的完整不受侵害,希望这一点得到遵守,而证明这一点是什么呢?教会自由主要是什么呢?这里主要说的就是通过大宪章授予,并确认教会选举的自由。这个选举的自由就是教会选举主教的自由,这个主教非常重要,必须得到教皇三世的确认。我们将遵守这一自由,并希望我们的后代以诚信永久遵守,这是大宪章的第一条。所以大宪章的第一条并不是一个我们之后看到的很多限制性文件,就是提纲确定的一个总体原则。不是上来就是一个特别特别,就是一个特别具体的东西,讲的就是教会选举主张的选举自由。这是第一条。第二条立马就跳到下一个话题了,下一个话题也是特别细节的,一系列的关于后代继承权力的条款。这里有一系列关于继承权益的条款,包括伯爵的继承人如果因为军事原因去世了,如果他还过去有欠债,因为他是军事原因去世了,就是服侍国王的这个军事行动去世了,所以这些债务应该有个最高的赔偿金额,或者最高的交换金额,伯爵的继承人是100英镑,骑士的继承人是100先令就足以继承整个领地和封地,欠更少的人就应该付更少,这也是英格兰过去的封地习俗,所以希望把这条确保下来。你看其实都是一些特别特别细节的条款,包括当时很多领主的领地其实是在王室监护的,就不是领主自己在管,而是王室在代管。这里也说了很多王室代管的领地的继承问题应该怎么样,现在还包括这个寡妇的继承问题,第七条提到丈夫去世之后,寡妇应该可以立即毫无困扰的获得她的嫁妆和继承权,她没有需要为他的嫁妆婚礼和继承的东西支付任何的费用等等等等。而且第八条不得强迫任何寡妇再嫁,只要她希望没有丈夫。但她必须保证,如果她的土地是从国王那里得到的,他不会在没有得到皇家同意的情况之下再嫁,或者没有得到其他领主的同意,她也不会再嫁。因为我们都知道在中世纪,在封建制情况之下,一个贵族女子所继承的财富和土地是具有从她父亲那里很大的继承权的,所以很多时候这些欧洲的王公贵族用分配的方式来获得领地和获得财产,那么当时的英国应该就发生过,就是国王强迫一个寡妇改嫁,去损害了一个过去贵族他自己利益和自己主动权的,所以这里提及的也是一些非常细节的算计和权利。甚至这里还提到关于这个继承程序的东西,就是如果持有这个皇冠,就是国王相关封地去世的人。郡长就是国王的官员或者皇家官员出于这个皇家债务的专利,如果召唤他们,他们有权扣押死者封地之内发现或者由信赖人评估等额的这个债务的价值。在全部债务支付完毕之前,不得额外搬移任何物品,剩余的部分,应该叫执行人执行死者的遗愿等等等等。包括也提到27条如果一个自由人无遗嘱而死,他的动产应该在教会的监督之下进行和朋友分配。他债权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留,都是一些很细节,很细节的东西。这里面是一系列后代继承权利的条款,里面还包括了一系列偿还债务的自由。什么叫偿还债务的自由呢?就是当债务人有足够的可动产,就动产来偿还债务的情况之下,国王和国王的官员不会没收任何土地或者土地租金作为债务的支付。只要债务本人能够偿还债务,就不应该扣押债务人和他的保证人。你看,这就是说我作为债务人,我有权选择优先用了动产来还债,而不是说因为我欠你的债,你就可以占我的地等等等等等,就说明之前肯定出现过,如果你欠了皇家债务,皇家来扣你的地或者扣人的这个情况,所以偿还债务的自由,在里面也非常细节的被指出。这里面很多的都很细节,接下来关于债务的更细节,而且细节到你会发现,这个整个欧洲排犹的传统,就是排犹太人的传统,真的是很早,早在中世纪就发生了。这里面专门有关犹太人债务的特殊条款,关于排犹的问题,我们今天之后还会提到。第10条就说如果从犹太人那里借了一笔钱,他的债务在偿还之前去世,他的继承人在未成年的期间是不必支付该债务的利息的。不论这个债务所属的土地是由谁持有,如果这样的债务落入国王的这个手中呢?除了债券上指定的本金之外,国王不应该取走任何东西。就犹太人的债务是特殊的,但没有特殊的不用还的地步。但是对未成年人,是有额外的保护条款等等等等,如果一个男的死后欠犹太人钱,他的妻子可以拿到他的嫁妆,并且不用从中支付任何债务,你会发现这里就妻子的嫁妆的求索权,按照今天的这个经济术语来讲,是这个优先债,是具有优先权的。但是比犹太人的债务有优先权,如果是普通英国人债务,这个债权人还是具有最优先的权利的,你看这个大宪章里面就是这么细。说到这里我就可以简单的总结一下,就大宪章如果你期待大宪章是美国立宪或者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那样的会失望,大宪章本身是特别零零散散的,特别斤斤计较的一些条款。你都能看到,这个大宪章不是一堆智者深思熟虑的一个文本。而是它的历史真相就是,而是在国王跟贵族打内战的时候,双方的一个停火协议。这个停火协议,尤其是英国人传统,英国人不像法国人和德国人,一切都要理论化,是非常实用,非常经验主义的,这个确实是。因为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已经接受了当今的这个现实主义哲学,就是因为他们那会儿真的是文明洼地。最早的这帮人,其实都有很强的日耳曼传统。日耳曼传统和这个法国的传统,这两个传统碰撞在一起,并没有很强的学理和这个经验哲学的这个意味在其中,所以是一些很琐碎的东西,但琐碎归琐碎,不代表里面没有重要的条款。比如说,之下立马就非常重要的,就是征税权的部分。征税权这里面就说到,在我们的王国里,除非得到一般的同意,否则不得征收任何军役的税务或者援助金,除了三个条件之外,除非是为了赎回我们的国王,或者我们国王的长子成为骑士的加冕,或者说国王出嫁他的长女的嫁妆。如果不是为了这些目的,是不能够随意征税的。伦敦的税金也应该因此被同样的对待,这里面还讲到地方的税收和封建税,同样受到这样的限制。在将来,我们不会允许任何人从他的自由民中征收援助金,除非是为了赎国王一样,除非他赎回他自己的人生,他的长子加冕,或者他的长女出嫁。如果不是为了这些目的,即使目的也只能收取合理的援助,没有人应该强迫为骑士的封地或其他自由地区提供超过其应急服务以外的事情。这些最古老的义务或这样做的人或城镇之外,不能强迫任何城镇或人在河上建桥,这感觉很细节。但是,这些已经在把过去的封建领主和封城,国王和领主之间的权利做一个明确的落在纸面子上的限制了,这个限制非常细致,但是当时也非常重要,包括这里面还提到了地方自治,就是13条,伦敦市将享受古老的自由和习俗,无论是通过陆地还是水路,我们也愿意并授予其他所有城市,自治市,城镇和港口享有他们自己的自由和习俗。第60条我们所授予的所有这些风俗和自由应当在我们的王国内被遵守,只要涉及到国王与沉迷的关系,让我们国王的所有人,无论是神,虽然还是平民,都同样遵守他们自己与他们自己的人生关系,这个其实已经在约束央地关系了。就是国王的偏好和习俗,和他的立法不能够影响地方的自治权利,这些虽然琐碎,但都非常重要。你看下一个,慢慢慢慢就会有更多与这个现代制度相关的东西了。下一部分,就是这个收税的议事权,也就是说当收税的情况之下。如果要收税,该怎么去确定要不要收税的?为了对于当时还不叫税金,叫原住金。为了对原住金评估,我们将通过信件逐一召唤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和大贵族,对于直接从我们这里持有土地的人,我们将通过郡长和其他官员发布一般召唤令,召集他们在固定的日子,至少提前40天通知和固定的地点。在所有召唤性之中,都会说明召唤的原因。发出召唤之后将据出席者的决议和当天所指定的业务。即使不是所有被召唤的人都出席。所以说,如果要收税,收税就必须是由这些人的决定,有这些的确定才可以收税。接下来还有大量的跟诉讼权利相关的条款,这一部分特别重要,首先第一个就是17条。其实讲的是属地的审判权。说普通的诉讼不应跟随皇家法院四处行走,而应该在固定的地点进行。也就是说,比如说我是约克郡,我约克郡的案件不应该就因为任何原因交给皇家法院离开约克郡审判。意思是说,地方应该具有对他地方案件的审判权。这是第一个属地的审判权。第二个联合的审判权,18条说新的贵族权利的剥夺,先人之死和最后呈现的调查只能在适当的县一级法院进行。国王或者国王外出时,由国王指定的首席法官,每年将两名法官可以派往每个县市四次巡回。但这些法官必须由县自行选出的四名骑士一起在县法院的指定地点进行审判。也就是说,国有巡回法庭 ok 是可以的,但是你的巡回法庭的法官必须与现选出了四名骑士一起进行审判,这在应对国王由他的巡回法院垄断地方材料的原因。这部分为什么会对于审判权这么重要,这句话讲到亨利二世的时候,我们会详细的说。包括这里面对这个陪审制度有严格的限制,19条,如果在县法院指定的日期无法进行审判,参加法院的骑士和自由人中的有一部分应该留下来,以便进行这个司法的审判,这要视在审判的业务量而定。这是说什么呢?如果审判在当日无法进行,如果不留下一些,其实和自由人就会怎么样呢?就会由国王指定的法官来判决。也就是说,在这么细节的情况之下,实际上国王可以用延后判决的方式来夺得地方事务的审判。所以你看这条制度在这个大宪章当中立的有多细,就为了不让国王用这种法律操作的手段来垄断地方的审判权,他们竟然细到规定如果当日无法审判,需要有歧视和自由人一部分留下来,来进行这个审判的工作。有这么细的东西,就说明当时至少双方透过司法手段来进行彼此的这个争夺和国王与地方贵族权力的争斗,已经是一个体系化和制度化的事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啊?听上去还挺先进的,尤其是你想象这是13世纪的事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儿?我们一会儿来细说,包括里面有行则相应,包括还有证人权利等等等等,这些都有。这里面还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无罪推定条款的起源,这个在大宪章里面是很重要的条款。39条没有自由人应该被逮捕或监禁,或被剥。他的权利或财产或被取缔或流放,会以任何方式剥夺他的身份,我们也不会强制对待他或派他人这样去做,除非通过他的平等和合法的判决,或根据王国的法律,包括跟无罪推定高度相关的就是无犯罪不应诉,生活在森林之外的人,今后不必因国王森林法官的一般召唤而出现在他们面前。除非那么实际上涉及诉讼或是因为林地违法行为被捕的人他的保证人。为什么这个林地,林地因为当时在英格兰有很多属于有点像这个传统,这个西周的时候,在我们州的时候,你看有国王的御院。就是有王家所属的山地和王家所属的湖泊,当时在英国也有,有很多国王所属的皇家林地,这个皇家林地普通人是不可以去。不可以去砍柴的,所以说这里就是生活在这个皇家林地以外的人,不因为那个地是皇家的,他召唤你就一定要去。除非你真的涉及诉讼,你才应该去面对这个皇家,比如皇家官员他的要求和应诉。所以,这里边已经有很多无罪推定的。而且请注意,这里不是没有贵族应该怎么做,而是没有自由人。当然,自由人在当时也不涉及所有的人,而且自由人比后面这个我们今天自由人的概念要小一些,当时的自由人应该跟我们上一期所讲的侍生关系稍微大一点点,在无罪推定之中,还有一个可能是大线章所有条款里面,如果选出五条最重要的,这条也能排进去。就是权力的绝对有限,大宪章40条,我们不会出售,拒绝或延迟任何人的权利或正义。这是今天这个快速审判一个特别重要的一个条款,就是说我们不能无限羁押,都是有时间的。而且这个时间不可能说,这样吧,我们打算拘你一个月给你补点钱不可以,就是24天,因为自由权利是最高的。所以这个至高的自由权利的优先,在大宪章里面已经有了,当然这里面还有一系列这个矫正正义的部分就是,这是很细节的,就是因为之前他们在打内战嘛。那内战的很多事就算了,那内战的财产要还回。这些我就不细说了,就包括里面的还有这个财产征用,就是未来皇家如果要打仗,也不可以随意征用财产,这里面还包括了很多商业自有的条款。包括航道的航运自由。所有的渔网渔围网都应该从泰晤士河,梅德韦和整个英格兰移出,除了沿海的区域,因为这些鱼围网,本地的却都会阻碍这个船的航行。包括35条在全国范围内酒,啤酒和谷物的度量标准应该统一,染色布,粗泥和粗麻布的标准宽度应该统一,重量也要类似的标准化,可能这个就是我们在这个光荣革命第一期说到,英国当时比其他国家更早形成一个国内统一的市场,跟大宪章这些都很有关系。那你可能有点好奇了,中国早就突然很统一了,我们怎么没有发展出来国内统一的市场呢?那你可能就要看下一条,很可能就是下面这一条的缺乏。不只是缺乏,而且是与它恰好相反,导致我们虽有不良的统一但没有发展出全国统一的市场。包括还规定了商人的,我们也知道在过去出行是很危险的,你要的被强盗打劫的危险,要么有各种各样的苛捐杂税在收商人的税。这个中国,中西方都一样。但大宪章里面就有41条所有商人都可以毫无恐惧和伤害的进入或离开英格兰,并可以通过陆地或水路在国内自由的停留或旅行进行。免受所有非法的额外费用,一切都将依据古老的合法的习俗,但在战时这不适用于来自于我们交战国家的商人。42条今后任何人,你看42条已经把它推广到不是商人了,今后任何人都可以通过陆地或水路毫无恐惧和伤害的离开并返回我们的王国,保持对我们的效忠,除非在战时的短期时间之内被非法人才可以等等,就是自由进出权,包括刚才我们不是讲了这个国王的这个御苑,御林地,是御林的特殊地带,在里面要逐渐废除四十七,四十八讲我们统治时期所创建的所有森林应立即被取消林地资格。我们统治时期这个,我们指是国王,国王统治时期被围起来的河岸。关于此处理,就是把这个约翰王所时期,他所立起来这些皇家林地都要废除掉,最后一个非常重要的,倒数第二个非常重要的,就是你看你立了这么多规则,这国王万一不执行怎么办呢?他们已经想到了,不执行,就有一个25人委员会,是这么说的。由于我们出于对神对我们国王更好的管理,以及平息我们和男爵之间不和的所有事物。这里面所有讲的我们,其实都是国王,因为这个大宪章的起草方是以这个国王的口吻写的,因此我们就是往国王希望他们能够完成永久的被享用,所以我们给予男爵以下的保障,如果国王,首席法官,我们的官员,任何仆人在这些任何方面冒犯了任何人或违反了这一保障的任何条款,并且冒犯了被告知上述25名男爵中的四人,他们就可以来到国王这里,或者国王不在王国时,来到首席法官那里,对他们提出声明,并要求立即纠正,如果国王或者在国王不在国内使用首席法官等等等等,就四名男爵可以将此事告知其余21名男爵,他们可以用国土上整个社区的支持,通过占领国王的城堡,土地,财产或任何东西,以各种可能的方式施压和攻击国王,直到他们获得他们决定的纠正为止。所以说会在国内选出25名男爵来当做这个大宪章的执行官。而且这20名男爵还说了,之后如果20名男爵中一人去世,离开国家,会以其他方式无法履行的职责,其余的人应该自行选择另一位男爵来替代他等等等等等。所以这25人,这25个男爵实际上是大宪章的监察官,所以最后就是免责和结束,就是所以说就因为大家的签署,所以我们已经完全宽恕和世面所有人对这个国王和国王成名之前所产生的恶意伤害和怨恨,这个争端开始一切都得到了宽恕和赦免等等等等等等等,就这样的。所以基本上就是大宪章的63条,我们仔细的讲一讲,它确实不像是之后的法国式的文件,都有提纲挈领的高度凝练的原则在其中,也不像美国宪法确实有字斟句酌里面的每一条,它的这个概率性的程度是比较类似。是的,在这个大宪章,实际上他们也详详略略,各种各样都有。细节细到欠犹太人钱,有什么特殊的情况,这个大略来讲就是比较概括性的,也会有这个权利优先条款的非常非常提纲挈领也是对之后的这个历史有深刻影响的条款。所以本身它就是在战争时期临时被拟定起来的一份停战协议,它并不是一个自身居住的条款。因此,我们不应该从文本本身的力度上来理解它,而且我们可以非常简单的回溯命运。大宪章起作用的方式也不是以文本的方式起作用的。首先它非常的短命。当时,签订大宪章的英国国王是约翰。我们一会儿说,谁是约翰,没关系,你先不熟悉,先知道谁是约翰就行。这个约翰签署的时候,就根本没有想执行,所以他根本就没有签他的名字,只是为了停战解决燃眉之急,盖这个印章而已。他觉得,反正签了之后很快就恢复常态了。但他低估了这些男爵的决心,这些男爵,见了他之后就感觉他特别不尊重。这个约翰的脚部发炎没法走路,就传令这些反叛的男爵,当时打内战啊,反叛的男爵来住处见他,男爵根本就拒绝了,所以这个约翰不得不就抬到男爵的和他们见面,最后的男爵拒绝撤离伦敦,一定要约翰先实现大宪章的东西,才愿意放弃和离开伦敦。但这个约翰依然没有放弃,他就派使臣前往罗马,请求教皇来废除大宪章。教皇作为传统的封建体系的一部分,对大宪章的条款震惊的不行,所以颁布诏书称大宪章非法,不公平,极大地伤害了王权,是英国人的耻辱,宣布以教皇的权利废除大宪章及永久无效。而且大宪章都是因此从签订到被教皇废除,其实仅仅维持了几个星期而已。所以显然大宪章最初作为跟约翰签订之时,其实是失败的。教皇之令传到英国之后,就发现这个协商的余地没有了。当时英国的大主教,其实是很难做的,在那个时候还没有英国圣公会,所以大主教就是天主教的大主教,就教皇的命令他把这个反叛的男爵逐出教会。但是,这个大主教实际上是站在男爵一边的。当时其实约翰王已经得罪了英国的所有阶层,就是所有当时有权利的阶层,包括教士阶层,所以这个大主教既跟男爵在一起,也并不希望这个英国真正的陷入内战,所以这个大主教朗顿并没有按照教皇的旨意把所有这些男爵逐出教会,也没有就是坚持去没收他们的所有财产,所以这个男爵们宣布他们不再拥戴约翰王。请法国王世来帮忙打仗,还是找来了这个外国势力加入,所以1216年就签订之后的一年的,法国的路易王子率领军队入侵了英国,攻占了这个英国南部和伦敦等等大部分地区,英国再次陷入这个内战,直到最后约翰突然暴毙,由约翰的儿子亨利三世来继位,慢慢慢这个事才缓和。因为亨利三世继位的时候只有九岁,所以当时这个男爵的力量肯定更强大,所以说这个大宪章就被签订了,也被执行了。但是亨利三世,翅膀一硬,所以说大一点之后,很快他就开始也不想去执行大宪章,他颁布大宪章的新版本,然后这个版本,比之前的版本会缩减很多很多。男爵得在这个时候,也做了很多的让步,所以说1225年的大宪章,几乎才是最后的版本,刚才我们讲的很多很重的条款在1225的版本之中其实都不存在,所以1225的大宪章又遭遇了很大的挫败,变成了一个非常缩水的一个版本,所以可见大宪章这么一个文本真的有什么神圣性就能发挥什么巨大的作用吗?是不行的,你就是短短的63个条款会怎么样呢?所以这个,我们就给大家做一个概览,你看我们说的大家里面有什么内容?也说了大宪章在签订之后比较短的时间内经历了什么?通过这个过程,我们做的是大宪章本身的去魅。做的也是任何理论,任何文本本身的去魅,就是我们要去去除一种历史上的智者假设,去除一种先进的想法,先
进的观念,就可以怎么样,去除启蒙思想,人一旦启蒙,社会一旦启蒙,就可以怎么怎么样,不会,社会没有这么简单。我们的表述就从这里开始。因此我们之后的过程会真正讲大宪章如何影响了英国,但不是这个文本,不是大宪章写了什么,我们讲的更是大宪章本身的历史。这个文本本身,并不是大宪章的全部,只是大宪章作为文本的现象而已。我们把大宪章当作一个历史过程来看待,比单单这63条的文本要重要得多得多得多。所以今天之后的内容,我们就细细的来讲,大宪章作为一个历史过程是什么样的。我们就来看从这个历史过程之中我们能够得到什么。
既然说历史过程,就是这个英国的中世纪史,大家两眼一抹黑。其实也不知道一个大概的时间进程,所以我们还是要像上期节目一样,给大家提供一个历史理解的框架。我觉得这部分很重要,上期节目很多同学说,不管我对光革命感不感兴趣,至少感觉好像做了一个英国历史扫盲,大概知道17世纪英国大概是什么样。那这期也一样,我们一样可以做一个英国中世纪后中时期英国历史的扫盲。大宪章的时间,是13世纪,就是12几几年到大宪章1225年是这个约翰王和亨利三世的时期,但是我们还是更大的去看,从这个英国的王朝来讲,它是一个什么样的王朝?你看上次我们讲光荣革命,光荣革命的发生在斯图亚特王朝,斯图亚特王朝那之前是都铎王朝,之后是汉诺威王朝,所以这是王朝,大概讲的是1485年到1714年的事情。在中国的差不多,是明朝迁都北京到康熙,就到清朝康熙帝晚期的时间。就是斯图亚特王朝的事件。所以发生光荣革命的时候,我们这边的时间大概就是从明迁都北京才是明朝早期,到这个康熙晚期的时间。这就是这一个阶段的事情。这个是我们讲光荣革命这一节主要覆盖的历史时期,就是从都铎王朝到汉诺威王朝的这个事情。那之前的这一节大宪章是什么时候呢?是从诺曼底王朝到金雀花王朝的时期,大概是从1066年。我们刚才讲的大宪章1225年的时间,这个时间对应中国是发生了什么呢?是北宋到南宋。北宋刚好就应该是宋神宗的王安石变法的时期,到1225年,大概已经是蒙古崛起,开始灭掉南宋,北边的金辽的时期了。所以说英国发生大宪章的事情,东方就是北宋到南宋,北宋到南宋在中国历史上也被人看作是文官统治的一个高峰时期。所以如果对宋朝历史比较了解的可以看看,因为我一会儿会讲的很细啊。你可以看看英国大宪章时期的历史和社会治理程度,与宋朝的中国相比,在你的观念之中,哪一个实际上是更先进的,我们说,这一节,是从诺曼底王朝到金雀花王朝。我们从诺曼底王朝之前开始讲这个,什么是诺曼底王朝,以及诺曼底王朝之前是什么?诺曼底大家都知道在哪儿吧?诺曼底大登陆,这是法国的地方,什么叫诺曼底王朝呢?当然,这就是法国人入主英国的时期。其实从诺曼底王朝到金雀花王朝都是。这是法国人入住英国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之前,被称为昂格鲁萨克逊英格兰时代。在安鲁萨克逊英格兰时代是谁呢?就是西北欧的日耳曼人统治英格兰的时期。这个时期刚好是西罗马帝国覆灭之后,罗马人大败啊,也从英国离开。这时候蛮族入侵,整个英格兰是被日耳曼人统治。其实是被蛮族日耳曼人统治的时期,这个时期叫安格鲁萨克逊英格兰,他之后接的是诺曼底王朝,我们就先从这个昂格鲁萨克逊英格兰讲一点点,你看我们之前讲到这个,英国在欧洲其实当时是一个边陲,确实如此,在文明之上呢,也是一个边陲。比起啊,这个非常,我们知道罗马帝国其实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这个治理啊,行政啊,甚至政治哲学,但比起罗马王权啊。这些占领英格兰的日耳曼部落,其实还是很传统的部落,民族传统,这个部落民族传统,跟我们之前讲的匈奴啊等等的方式都有点像。我们知道这个地方,这个首领,其实是多个部族的首领选举制。就他们还完全没有形成世袭首领的这个方式,都还是很多部落联合在一起,如果有一个王死了,那我们就选出有哪一个部落的人来当一个这个新的王。首领都是由选举产生的,就是部落有很多小王国,这些小王国召开一个王国民众大会,由选举产生新的首领。如果很多的事情,很大的事情就是由这个民众大会来决定的,而且我们匈奴我们也说过,匈奴会开一个大会,这个大会就来决定匈奴如何做战。其实这种游猎性质的部落都差不多,都是比较类似的,当然这个日耳曼部落不是骑术的,就是不善马剑,就匈奴是这个马上部落。这个日耳曼部落更多是一个步战部落,但是组织方式方面是差不多的,虽然在之后,在这个阿鲁萨克逊时代啊,他们慢慢慢慢从这个非常传统的部落社会民主转向一定的王权制度啊,小王国也变成了所谓郡的这一级。但在郡这一级,之前的民众大会依然会召开。王国的事务,也由一个有叫做贤人的会议来决定。这个贤人会议,最后也要选国王的。这个贤人会议当时也可以废除阿鲁萨克逊时代的英国国王,这个贤人会议的组成,并不是完全确定的。一般是各个部落,地方的首领啊,国王的幕僚啊,主教啊,修道院院长啊,就构成这样的现任会议。在法国人来之前,英格兰的新国王都是从已故国王的近亲之中,由贤人会议选举来产生的。所以说实际上在安鲁萨克逊英格兰时代,就远离欧洲式的或者罗马式的,就是凯撒之后那种绝对王权,而是一个王权非常的不绝对,受到这个闲人会议制约的一个情况,而闲人会议实际上是英国议会制的一个发端。有一本书叫一个英格兰宪政史,有中文版,这个作者梅特兰就说诺曼底征服前夜,英国宪政的真正积极因素在于至今为止,没有哪位国王未经国王大会就是现任会议的同意,就能够自行立法和征税,这是最重要的,构成了对纯粹专制主义极具价值。尽管强大的国王也可以自己决定王国大会会成为什么样的形式?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所以英国,在这个诺曼底王朝之前,这个安格鲁萨克逊传统实际上就已经有了制约王权的基因。我们今天,一共要讲九位国王分别是这个诺曼底王朝和这个金雀花王朝,前四个属于诺曼底王朝。后五个属于金雀花王朝。大宪章的签订到倒数第三个人,比如说我们讲大宪章之后还要再讲两位王,到最后一位,第九位就长腿爱德华的时候,基本上英国的议会制在大宪章之后就逐渐铺就了,我们就是通过这九位王来看这个大宪章的一个进程,把大宪章当做一个历史过程来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整个这个过程,充斥着完全争夺与尔虞我诈。大家现在不用记啊,我给大家一个基本的时间框架。实际上到第三位王,从征服者威廉往后是威廉二世,第三位是亨利一世,亨利一世上台就颁布了亨利一世宪章,亨利一世宪章很多地方跟约翰王时期的大宪章就已经很像很像了,所以说为什么我们要往前讲这么多,就是因为上诉就能够看到为什么亨利是刚上台就颁布了大宪章的前身,这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你看,这是三号王,一号王征服者威廉法国人来,三号网就颁布了类大宪章的文件,之后非常重要的是五号网。五号王就是金雀花王朝的开始的君王就是亨利二世。亨利二世进行了大量的司法改革,我们在大宪章当中看到有那么多法律和司法的条款,跟亨利二世就不无关系,所以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司法改革啊?讲到五号王,就是非常重要的东西,然后重要的就是七号王,就是我们刚才讲的约翰王。大宪章就是在他这里签订的,所以在这个当然是非常浓墨重彩的一个,但相反,我们今天讲的时候,讲到约翰王却非常的简略。因为到他的时候,这个大宪章几乎已经不得不签了。所以说从亨利二世到失心理查到约翰王就是567这部分可能是今天最重要的。喝酒啊,其实就是回答一个关键的问题,就大宪章上最开始是一个没有人重视的停战协议,这个停战协议很快就被抛弃了,但抛弃之后竟然怎么落实的?为什么到长腿爱德华的时期,这个大宪章最后落实了,大概就是这样。所以今天我们一共讲九位国王,前四位是这个诺曼底王朝,后五位是金雀花王朝,比较重要的就是三号567。这几位比较重要,所以整个进程你大概知道了。法国人来了,来了没多久就妥协,颁布了类似大宪章的东西,然后中间又开始折腾。对王权做了很多司法改革,但是没有多久,就签订了大宪章,当然签订的项目刚才讲被抛弃,但抛弃之后没有多久,就在长腿爱德华那里,英国的议会制度竟然就开始建立了,主要是这么一个过程,我们就一个一个来看,我们先来看法国人到英国。这个时候,英国不再有安格鲁萨胜任统治,而由法国人统治的年代开启。
第一个来的,就是征服者的威廉,征服者威廉在英国统治,这是征服者威廉本身是诺曼底的贵族,他进行了一场非常冒险的远征,他能从诺曼底亚发动军队入侵英格兰,占领英格兰,入侵英格兰这个事,跨海作战,在希特勒的时代都不好搞,更不用说在13世纪了。13世纪跨海作战非常不好搞。所以说,威廉的这次远征,并没有获得他在诺曼底所附庸的普遍响应,很多贵族是不愿意去跨海作战的,因为封建领主,我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而且帮助你去继承英格兰王位并不在我对你的这个义务之中,比如说有人攻击我有义务,比如说如果你在法国,你要去打谁呀?打你哥哥的领地我有义务?但我们跨海打一个英格兰的国家,根本不在我作为你的骑士要给你服的义务之中,而且跨海出征,起码就要40天的时间,超出了当时法国封建制附庸每年服兵役的规定时间。所以威廉这次冒险的远征,其实并不是在法国封建制的传统之中的,所以威廉就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谁愿意跟他去,就能够超出封建,只得到战利品和土地。所以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就汇集到了这个威廉的旗下,这些成为了征服英格兰之后的新贵族。这里面就带来了两个重要的改变啊,第一这些贵族冲击的传统,韩国鲁萨克逊时代贵族的体制,当然绝对冲击了我们之前提到的诺曼底征服之前的首领选举制与贤者会议的制度。这是第一条,但是,你看这些跟着威廉打天下的人,有点像跟着刘邦那帮人,也会认为我们的权利并不是你的王权恩赐,是我们跟着你一起冒险换来的,是不可以被随意剥夺的。而且那个年代,不像我们这边,国王是没有常备军的,国王就去依靠这些贵族的军事支持才可以行动,很难像我们这边,就直接开搞这个飞鸟尽良弓藏是很难的,所以说完成征服之后。征服者威廉罢免了几乎所有安鲁萨克逊血统的领主,没收了他们的产业归自己所有,上次给了自己的亲戚,封城等等等。所以到11世纪的80年代啊,王室已经用了全国土地的1/5制度。当时他新封的这个领主,其中前29名他都是跟他有关的人,就是来自法国的人拥有了全英国土地几乎的一半。所以说之前的英国贵族与这个阿鲁萨克逊王室之间联系非常松散的,但法国有人这么一次折腾之后,其实就变得非常紧密了,而它带来了大陆的传统,所以征服者威廉就开始发扬一种绝对的王权理论。这时候开始的征服者威廉有一种新的理论,就是说其附庸所获得的土地实际上所有权仍然属于威廉及其继承人。你看,这就不一样,过去封建制封给你,那就是你的子孙世世代代无穷愧,也就是那个土地。但是在征服者威廉看来,虽然这是我封给你的土地,但从一种至高的形式之上,它其实仍然属于我。下属虽然你可以一直使用受封的仪式来承诺封给你的领土。但从某种抽象的意志上,他已经属于是我的了。1085年,威廉在全国做了一次英国人不会做的事情,做的是什么呢?做了一次土地普查,叫做英国土地制。他这本书更被称为就是末日审判书,什么意思呢?过去,这国王把你封给谁?你去你的封地,你就去你的封地生活好了,国王我就只管我的王籍。下面什么样和我无关,但末日审判书代表,其实王室对所有的土地都进行了勘测,编辑造册。所以整个封建体系的登记这一点,国王就具有了绝对的权威,所以为什么这个书叫默认审判书,它就像它就表达了国王似乎像这个上帝具有最后的审判权一样,国王掌握了分封制度背后的绝对权威,而且这个绝对权威是永恒的。这个末日审判书,就强化了土地受制之下,国王对这个封建权力的一个核心。所以这个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所以说这个其实就是带来的法国传统,法国其实一直是有这个土地调查制度的。虽然没有做到像末日审判书这么强烈,所以威廉不仅带来了法国传统,还带来最后做的比法国人做的还要再厉害。这个东西建立了更紧密的国王与领主之间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领主真的不好而履行国王的义务,可能最后要丢掉这个领地的。所以封城为国王提供的服务,这个责任就变得更加的强大了,这也很正常,这很可能就是这个征服者威廉,想一扫之前自己要跨海作战英格兰的时候,这些法国传统贵族人对这个事儿不上心。所以说这个进入这个威廉就是诺曼底王朝的时候,英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传统日耳曼的那种传统部落型的政治形态与这个来自大陆的法国形态进行了一次融合,这个融合会很深度的改变英国背后的历史。好在征服者威廉死了之后,就是这个威廉二世上位,但是这个威廉是上位其实遵循的一个传统,他是选举上位的,这威廉一世就是征服者威廉死之后,那个选举全都是保留的。他当时有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就是第二个威廉二世和第三个光亨利一世都不是当时的长子。都是由这个类闲人议会的制度来选举出来的。其实一直到斯蒂芬之后我们会讲的也都包括约翰啊等等等等,都是与选举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说,我既为一定要有贵族的支持才行,如果没有贵族的支持。也就是说,没有一个类选举的制度支持你,你是不能说因为我是继承人,我就可以有这样的权利是不可以的。请注意,之前这个征服者威廉其实建了英格兰王和诺曼底的公爵,但是现在威廉二世是英格兰的王长子,就是征服者威廉的长子叫罗贝尔,这个罗贝尔其实继承了诺曼底的这个大公的地位,所以现在,其实这块领土也一分为二了,很像这个法兰克帝国,这个法兰克帝国他的三个儿子不是一分为三嘛。像我们从这个征服者里,说到威廉二世,威廉二世的时候,就引入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例在其中,我们今天就是来看这个英国的大宪章历史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些人在彼此碰撞,我们引入第二个重要的事例就是教会。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重要的人物,就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就是英国宗教的首长,在英国圣公会改革这就是英国国教之前,坎特伯雷大主教就是天主教教会的全英格兰教长的职位。威廉二世与教会发生了非常巨大的冲突,导致大主教的职位悬置了很久,也就是说前一个大主教事实之后,威廉二世就不认命新的大主教。因为如果不任命新的大主教,他就可以对宗教事务进行更多的插手,他为什么不要去任命新的大主教,因为这个时候的教皇格力高利七世进行了一个重要的改革,这个改革,其实是强化了教会对于各地主教的控制,包括禁止各地主教的分配,天主教禁止各地主教严格禁止分配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是格里高利七世开始的强调教会领袖的绝对纯洁和对于教会的全职,禁止所有教会职位的买卖,禁止对教会职位在本地和圣职进行买卖,也是减少世俗权力对于教会的影响,也限制世俗君王,特别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君王在教会和选举任命方面的权利。但同样也会影响到英国的君王对教会职责任命方面的权利。这里面的一个核心,就是任命权,比如说英国的国王不能够认命这个人,谁认命呢?就只能教会认命,但这个人就会服从并且尊重教会的权威了,这时候罗马教会就是认命了一个人来当英国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认为一个德国人,这个人就是安赛伦,他跟我的英文名就差一个字,但其实就是同一个名字就是。这就是英文名和德文名的一个区别,就安塞伦是历史上非常重要和著名的神学家,在天主要体系里排top four应该就会有他,是个存在神学家,非常厉害的一个人,他就被任命来当这个坎特布雷大主教。但是,之前在大主教选制的阶段,这个威廉二世已经赋予了本地教士一些权利了,所以他其实已经开始构建他自己与一直下的本地教会体系。导致了这些人其实并不支持安赛伦,安赛伦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神学家,但是他在英国的事情并不顺利,最后他竟然不得不离开英国被放逐,一直要到下一个国王亨利一世的时候才回到英格兰。教会的争端会贯穿到所有这个过程之中,所以说你会发现,大宪章的第一条就是教会自由。所以这个东西其实教会跟王室的争端和权力的斗争,在大宪章的历史中,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东西,而现在我们知道起码有三方势力,国王,贵族,教会。我们说回到这个威廉二世的身上,他哥不是罗贝尔吗?这个罗贝尔不是在诺曼底吗?但这个他哥就这个罗贝尔,要去参加十军东征,要一大笔钱。这一大笔钱,他问谁要呢?他就问威廉二世要。你问威廉二世要钱,总得有点抵押物吧?他就把诺曼底王国抵押给了威廉二世,所以威廉二世这个时候不仅是英格兰的王,也在诺曼底摄政。但是他给他哥一大笔钱,相当于英格兰全年税收的1/4。所以说,为了这笔钱,他开始收重税,一个特别繁重院生再到的税款计划,在全英格兰就开始筹集这个金钱这么一个过程,最后,这个威廉二世在一次打猎的时候离奇中箭死亡。导致他的继承人上台就是亨利一世。重要的来了,如果我们说这个大宪章的历史,我们就要从亨利一世开始详细的讲起。你看,威廉二世离奇死亡,亨利一世上台。亨利一世不是威廉二世的儿子,他依然是征服者威廉的儿子。他是征服者威廉的儿子,他刚上台就颁布了亨利一世宪章。亨利一世宪章,可以被看作是大宪章的前身,里面很多内容,都是大宪章的一脉相承,我简单给大家说说,比如说里面就有教会权利。亨利一世就承诺要尊重教会的权利,确保教会自由,国王的权利不会干涉教会职务,特别是在大主教和其他教会官的任命之上。第二,要保护贵族的权利,保护贵族的各种特权,限制国王不能去随意剥夺贵族的土地和财产,确保继承权要限制某些费用的税收,包括遗嘱税,女儿的嫁妆,降低这个贵族和寡妇在继承的时候支付的费用。还要归还他兄弟威廉二世非法占据或抢夺的土地和城堡。基本就是大宪章的内容,比大宪章少什么呢?比大宪章少司法的具体规则,比大宪章少计生权的一些特别细节的规则。为什么亨利一世刚上台就要颁布这些东西了,就亨利一世犯了什么错吗?为什么上台就要卖这么大的面子?原因当然是继承权的问题的,因为他得位不正。这个亨利是征服者威廉的四子,之前那个参加时军东征的罗贝尔科索斯是威廉的长子。而且这个罗贝尔和亨利一世的哥哥就是威廉二世,当时其实互相指认对方为英格兰和诺曼底的假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罗贝尔死了,威廉就不当这个诺曼底的摄政了,还要当诺曼底王。如果威廉死了,罗贝尔就要来当英格兰的王。所以说威廉二世不是中间死了吗?罗贝尔按照之前他跟威廉的约定,他就要去继承英国的王位,他当时正在十字军东征回国的途中,所以说这个亨利一世,其实是趁他的大哥罗贝尔不备,在过去夺得王位的。因此,他得位不正,他得位不正就怎么样呢?他得位不正,就急需得到国外国内的教会和贵族的利益支持,而教会和贵族也愿意扶植一个愿意和他们合作,不会继续延续威廉二世横征暴敛传统的人来当国王,所以成功了,而且不仅成功,还帮助亨利一世反攻法国,夺得了诺曼底的土地。所以现在英格兰王,也是
诺曼底的公爵了。所以亨利一世因为和贵族教会妥协,签订亨利一世宪章,顺利的度过了他的继承危机。而且还反攻法国,就是占领了很多罗贝尔的土地,现在他也是诺曼底的公爵了。但是你可想而知,这么有手段的人,搞定这一切之后难道不会反复吗?当然会反复,而且比他的父亲更有手腕。他做些什么事情呢?第一这个亨利一世,首先改造了王庭。为了压制领主,他开始进行了一个很现代化的行政体制改革。亨利一世在原本原是由大领主和大贵族构成的国王御前会议之中。引入了自己提拔上来的出身完全非贵族出身的职业官僚。导致英格兰开始出现了职业官僚阶层的出现。这个中国早就这样了,秦始皇实际上为了抵抗贵族,包括当时楚国为了抵抗贵族。都是提拔就是非贵族身份职业官僚上来的,所以英国这个时候也开始了。第二,他构建了王室财政部,专门用起来进行王室税收的征收,在这个征收之下,请注意王室财政部征收的督促对象并不是各地的贵族,而是各地郡的郡都。就是sheriff,郡都是谁呢?郡都就是国王所提拔上来的职业官僚。所以他不仅在身边的王庭用职业官僚进行统治,他构成了从王庭到周边包括监察体系的职业官僚体系。所以说当这个国王要取得权利的时候,其实东西方都差不多,人类社会权利的肌理和逻辑是比较类似的,在这个情况之下,王室就对各个地区的官僚有了更好的控制,在这个控制之下,他还进行了第三个改革,就是巡回税务审计,他设定了一些就是汉武帝的监察御史了,跟东方的监察御史是一样的。他设定了一些监察御史,这些监察御史前往各地专门巡回调查审计各地的税务情况,但是出现了一个跟东方非常不一样的动西。因为这样的审计,你可想而知,做税务审计一定会有很多金钱的争议,会有很多争议的事项。而且当地的领主感觉不公平,为什么把税收成这样呢?也会提出他的一些意见,我觉得不能这么说等等等等的。所以,这个巡回税务审计在英国逐渐变成了一个很有司法属性的东西。就是说,变成了调解各地王室官员与各地交税的领主,对他们的争议进行裁决的一个机构,这个就是之后因美法系巡回法庭的前身。这一点很重要,这一点其实你就可以想,为什么东方的监察御史体系不会具备调节的功能,而英国的监察御史就这个巡回税务关系会渐渐具有司法的属性和职能。按理说在东方,至少在汉朝的情况之下,地方的贵族势力也非常大,就汉武帝派下去的官员,依然要和地方合作,甚至和地方串谋。你看这其实就是很大的区别。当时汉武帝监察御史,他防的是什么呢?防的是贵族和地方串谋。但是英国的审计官员他不防,他没有什么要防着的,在他们的文化之下,防着这点比较少,更多的是解决争议。为什么他们不防?因为他们心思比较纯良吗?其实也不是,这个原因有非常多,首先第一点,英格兰统治的面积,比汉武帝统治的面积要小。也就是汉武帝统治的那么巨大的面积,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包括我们也知道,这两个年代差距也很大。汉武帝那个时候的交通状况和13世纪的英国是没法比的,英国还有那个水路,到达各地的速度比较快,所以这个情况之下,各地产生串谋比起汉武帝的时代,其实还是要难,或者说由于地方比较小,其实这种必要性也比较少,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这个社会和政治结构之中存在各种显性与国王博弈的方式,就不会走到密谋篡位的一步。但如果所有这些外部手段全部缺乏,实际上你给各地诸侯或者各地的势力唯一的方法,那就是密谋篡位了。所以说在英国的情况之下,这种监察御史,并没有走向一个特务机关,而更多的走向了一个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就不一样了。因此在这个情况之下,实际上在英国形成了几套权力体系。国王,当地贵族,教会,因为有了几套权力体系之后,他们就可以怎么样呢?他们可以在一起显性的竞争,所以国王的税务巡回法院可以以显性的,规则的,制度性的方式调节地方领主与国王的争议。包括你看大宪章,其实也在显性的,以制度性的方式,包括亨利式宪章,调节王室和教会的争议。但在中国就不一样,中国你看汉武帝也派遣这个监察御史监察百官,但是其中已经并没有显性的权力进退的空间了,如果有显性的就是你涉嫌串谋,那就要诛九族就完蛋了。所以在西汉,这种贵族他的权力施行的方式,尤其是在推吏之后,其实已经完全架空了,并没有权利进退的一个空间了。所以你会发现,在英国,因为有两三套权力体系共同运行。他们可以在制度性的情况之下进行显性的竞争,它具有很大的空间,什么空间呢?有空间增添更多的细节制度。就比如说我们一会儿会提到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以及从他到下大宪章里面已经开始对于审判权进行很细节的制度塑造。这些不同权力体系的互相竞争,为了后续互相之间妥协,发明新的更细节的制度构成了基础。但在西汉的情况之下,只有一套这样的权力体系实现了对这个体系完全的架空,所以说在显性的层面之上,权力进退妥协的空间就完全没有了?这个一会我们还会去细说,这个完全没有,当然是带来了很大阻碍和问题的。我们这里说的是第三个国王,征服者威廉,威廉二世,亨利一世。你看亨利一世手腕很强,他是篡位上台的,实际上颁布了亨利一世宪章,成为了大宪章的基础,但是当他反攻法国夺得诺曼底之后,他开始用一些非常纯熟的手腕构建了一个完全的体系,这是过去的安格鲁萨克逊体系无法想象的。亨利一世原来有一个继承人,这个继承人溺水而亡了,因此他就没有继承人了。这个又陷入了一个内战之中,就是征服者威廉的外孙史蒂芬和亨利一世的女儿马蒂尔达打成的这个内战,这场内战经过非常复杂的,双方产生最后达成了一个协议,史蒂芬惨胜,就是这个外孙惨胜了,达成了一个协议,这个斯蒂芬可以继续担任国王。但是,如果他死了之后,会由马蒂尔达的女儿继承王位,另外一个亨利继承王位,所以这个史蒂芬死去了,但你看马蒂尔达是亨利他的女儿,她的丈夫就不是原来威廉家了,所以说这个乱底王朝结束,也换了这个男性吧,金雀花王朝就开始了。但这个金雀花依然是一个法国王朝,这个马蒂尔达的第一任丈夫是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很厉害的,她的第二任丈夫就是一个亨利二世的父亲,是这个法国的安如伯爵,这个若夫鲁瓦五世,这个金雀花就是若夫鲁瓦五世的绰号。相传,他经常在帽子上插金雀花,所以说最后,来这个亨利二世,同时,当然同时海峡两岸就是英吉利海峡两岸,就是这个新亨利二世还是既是英格兰王,也是个诺曼底大公。从这里,亨利二世就上台,金雀花王这就开始了,这个金雀花王朝开始之后。首先,这已经在王朝权力争夺产生之后的一个比较和平上台的君主,他的权力是很大的,他立马就开始强化王室的法院,以私法的手段来扩充王室的收入,这些英格兰的国王都有绰号的,所以我愿意给亨利一个绰号,叫这个法王亨利。最后有长腿爱德华,失心理查等等等,我愿意称这个亨利为这个法律王亨利,这个亨利非常善于利用从亨利一世开始,就是他的这个外公,从这个亨利一世建立的以法律司法的手段来扩充国王权力的体系。这个亨利二世增加了很多的司法手段,最后大宪章就是在针对他的这些司法手段在做事情。在1166年,亨利二世颁布了一个法律叫做the。这个就是强化了王国内部另一类的审判,你看之前巡回法院主要管这个税务稽查。但是,亨利二世把这个王国法律伸向了刑事审判的这个地方,确立了由陪审团进行刑事审判的制度。而这个陪审团决定什么呢?决定他们自己判案,还是将案子提交给皇家法院来审判?陪审团是谁呢?是各地贵族?不是,是各地的自由民。其实,也就是各地的乡绅,因为刑事的事件跟今天我们的社会一样,刑事的事件可能与正义的关系最近,也是最受争议的。所以在当时,英国其实除了贵族之外,各地的自由命已经兴起了,所以亨利二是在干嘛呢?亨利二世,其实就不使用陪审团制度来抗衡地方领主的刑事审判权,实际上是用自由民架空了地方领主的刑事审判权利。并且陪审团是可以把案件直接提交给皇家法庭的,所以你看这个时候英国舞台之上已经有四种人了国王,教会,贵族,乡绅。在亨利二世的时候,实际上他在用乡绅来抗衡和架空地方贵族的一系列权利,好十年之后。他再次颁布新的法令assignsofnosymptom,这个是继续用刑事审判扩充地方什么的,你看他刚才是在用乡绅抗衡贵族,这个时候他是用地方的王室官员抗衡贵族,这个时候他进一步明确了地方,他任命的这些非贵族官员,在维护治安,执行判决方面的责任和权限,加强了财产和土地权案件与地方官员的处理。所以说这个行政权其实进一步扩大。所以你会看到之后,大宪章里面为什么有一地的案件必须在本地审理,而且本地审理有骑士的加入呢,骑士是比自由民更高的一类的一些贵族。大宪章之中,贵族是在抗衡亨利二世所颁布的这些法律改革的。1811年,这个亨利二世进一步强化了the size of arms,这是更大的一个改革了,这是军队的非贵族化,这个 the size of arms 的强调第一建立民兵,根据财产和社会地位,自由人都应该装备适当的武器和装备,以供国家使用。明确了民兵本身的军事义务和服务的条件,所以你看他其实越过了贵族和骑士,建立了专属于王权的自由人军队,慢慢慢慢变得更像中国了,如果能够进一步发展下去,东方式的王权就会在西方建立了,所以这个亨利二世是一个司法实践的狂人,你看他成功将亨利一世在这个税务稽查领域的这个司法权扩充到了刑事领域。并在刑事领域,产生了这个上诉法庭的阶段,所以英美法系的上诉法庭制度就是从本地陪审团决定,这个案子提交给皇室法院这个东西。上述制度也逐渐在这里慢慢就建立起来了,在这个周期之内产生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结果。有一个非贵族的官员,是他任命的最高司法官。格兰威尔是亨利尔是非常宠幸的一个官员。他通过审理很多案件,他要用成文的方式去固化亨利二世非常多变的这个司法实验。而且这个人当然有他自己的意志啊,他其实也想在里面,为了遏制这个法律体系跟地方的局域,他愿意去恢复和确认对王国统治有益的古老法律,所以在1817年,在他的主导之下,出版了中世纪英格兰王国的法和习惯这么一个东西。这应该被很多后世的人认为是格兰威尔这个著作,这个著作详细描述了王室法院法令的各种形式和诉讼程序,是一个法律经验的总结,阐明了王师法院的管辖权。这个书的序言部分是最有趣的,这本书的序言是这样写的,王权不仅在于装备,镇压反抗国王的叛乱者和各个民族的武力也在于装备。何为和平统治成熟与人民所需要的法律?你看,在这个时候,王权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开始出现了法律。那既然王权承诺法律,那说明什么呢?说明当你承诺了你这种法律统治的情况之下,当你自然也受到了这个法律的制约,比如说王权承诺了一定的程序法,跟个体领主的程序法,那么国王的意志的边界也就是这样程序法的边界了,因为只有有这样的边界,你提供的才真的是公共的法律服务,不然你提供的就是你的意志而已。所以说格兰威尔的这本书,中世纪英格兰王国的法和习惯,看上去是在帮助亨利一世和亨利二世推进他们使用司法的方式来抗衡地方贵族扩大王权,但这个方式最后其实反过来,也对王权进行了限制。为大宪章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案例。这个亨利二世看着真的很厉害,但他是一个明君吗?其实也不是,他也是一个非常任意妄为的人。这一年一度这个循回法院其实很极大地消耗了民众的耐心,因为当时的情况之下,不会像今天效率这么高,交通和审理效率都很低。所以说这个民众等待一个案子的判决需要等特长的时间,而且他也很任意妄为的就任用身边的非贵族,炮制了各种各样的新贵。冲击了原来的贵族秩序,而且他可不像格兰威尔,他是不尊重传统的盎格鲁萨克逊法的,他废止了很多传统法律。废止了很多前朝的这个,包括这个亨利一世的宪章等等等等,任意的树立他自己的新规则。用这个免服兵役税和这个调查审计啊,就是税务审计,特别强烈的压榨整个英格兰社会。这个时候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了,同时,他与教会发生了特别激烈的冲突。他与坎特伯雷大主教有特别激烈的冲突,这个时候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在获得这个圣职之前,其实是英国一个资深的法律家和政治家,他过去的是亨利一世的御前首席大臣。因此在他当这个大主教之前,针对教会的税收,他就与亨利二世发生了这个争执,不同意教会要向王室去支付土地税。在1664年,这个亨利二世不是不断发明新法吗?发明了一个 constitution of clarity 这么一个法。这个法就是对教会进行了非常巨大的限制,他首先限制了教会法院的权利,强调国王的法院对教会法院是有主权的,他详细规定了哪些案件要由教会法院审理,哪些必须交由世俗法院审理,而且世俗法院就国王法院对犯有重视的教会官员也可以进行惩处。限制了教会官员的豁免权,而且教会职务的任命,地方教会职务任命增强了国王在高级职务中任命的权利。而且确定了教会法院的上诉是可以上诉到国王法院等等等等,这个对教会法院是一个特别巨大的冲击,这个贝克特,强人所难,不得不签订了宪章,但后来就知道这个事儿不对,这个贝克特就是坎特布雷大主教贝克特逃亡了法国,但他在法国时期,他逃到法国也是在诺曼底地区。就是还是在这个王国之内,依然对这个王室的宗教事务指手画脚,因为他还是坎特布累大主教,所以亨利二世呢,就引诱他回国,用诡计引诱他回国,然后竟然派了四个骑士把贝克特刺杀了。请注意,这个时候不是英国圣公会,还是天主教,所以贝克特主教停任命的肯德贝的大主教,这个事情让基督教世界震惊。就是还可以,还可以这样搞,所以时任教宗亚历山大三世威胁要对这个亨利二世处以绝法令。当然,现在这个世界绝望也是非常非常严重的,所以亨利二世不得不屈服,并且就是表示承诺自己要领导十字军去到巴勒斯坦。所以这个导致亨利二世与教会发生了特别激烈的冲突。在他晚年的时候,其实为了这个继承权。他的几个儿子,已经打作一团了,而且他的妻子还有这个失和的这个状态。他一共有四个儿子,就是亨利 junior 理查德,杰夫里和约翰,你看之后的主人公都来了,一个理查的,一个约翰这个他们三兄弟,就是小亨利,理查德和杰夫里长期站在母亲一边对父亲宣战,所以他们三个的关系和二世是非常非常糟糕的。然后之后,这个亨利二世命很硬,先后克死了小亨利和杰夫里。所以他的孩子,就只剩理查德与约翰了。所以1889年,理查德与法兰西王菲利二世结盟。他想来看他爸的胃进攻他爸,但是亨利二世的这个时候你看,因为他唯一的这个儿子,只有约翰是向着他的嘛,所以他在向着这个约翰。他就想为这个幼子约翰争取权力,甚至要让约翰成为新的王储,而不是这个理查德。所以说,就在这个间隙啊,约翰居然倒戈像理查德与菲利二世,在这个情况之下,最后这个亨利二世就成为孤家寡人了,在这个江河日下,所以亨利二世开始绝食,拒绝治疗,自己能够快点儿离开人世,两天之后就含恨而死,临死之前命令画匠画了一幅画,内容是四个小老鹰和一只老的老鹰互相撕咬,其中最小的停在老鹰的肩膀上。他正在捉着老鹰的眼睛,亨利二世命令他死之后,这个话必须挂着这个威斯密斯特的大厅里面,但是最后这个小老鹰,当然是是约翰了。但约翰倒戈像这个法王菲利和他的哥哥理查德,自然理查德就要来继任。这位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失心理查,所以理查从小就在跟他爸和他兄弟的争权独立之中,他有多讨厌英格兰,这是完全可以想象。这个人理查直接把英格兰的治理事务全权托付给大臣和坎特伯雷大主教。他自己的全力投入到十军东征和在欧洲大陆之上的军事活动。他在十字军之中呢,是少有的非常成功的人,就雷德利斯科特那个电影,天国王朝最后的主人公不是又回到他的那个村庄吗?回到村庄之后,不是又有人来招兵买马了?来招兵买马的就是失心理查,这个失心理查很成功,当时失心理查就跟已经属于欧洲大陆上很有名望的君主了,有三位欧洲君主。一起进行这个十军东征,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福利德一事,还有这个法王菲利二世,就是失心理查与他合作嘛,他们三个就是各领军队。这才进行东征,结果这个福利得一世,在小亚西亚的一个溪里面溺水溺壁了。这个菲利二世在攻占地中海东岸的时候,就先行回国了。最后就只有这个失心理查,这个诗心不是失心风的失心,就是比喻他的勇敢,这个失心理查就一直与萨拉丁的军队进行作战,但是,这个大炮一响,虽然那会儿没有大炮,有军队一走黄金万两。为了筹措战争军费,他在英格兰征收名为萨拉丁十一税,就一般动产都要交十一税,而且大量卖官欲绝,出售城堡和村庄豁免。如果你不要参与远征,就要交巨额的钱。并且公然宣布如果买主适当的话,伦敦都可以卖,最后就收过来的大量财产装备了这个骑兵,步兵和交通船只。这个失心理查在国内,虽然非常不负责任又很真暴力,但确实是军事奇才,很多次打退萨拉丁的军队,沙丁的军队面对基督教军队几乎是所向披靡,但就是打这个实心理差,有点打不动,这个失心理查,他很厉害,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法王菲利二世已经与他的弟弟约翰密谋要推翻他们,所以消息传来之后,失心理查不敢在这个东方多做停留。很快与萨拉丁一和秘密签订了三年停战协议。然后,就而且因为你很快就要退嘛,所以说其实最后得到的战功并不多了,战果不多。就退回,但是,他之前的横征暴敛已经为他四面树敌了。而且他之前得罪了神圣罗马帝国,之前不是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里德里希不是在小亚西亚烟水死了吗?大部分军队就散去了。然后继任的这个利奥部得五世的其实留在十字军之中的,阿卡城被十军占领之后,这个料不得武士啊,就想在城上申请奥迪的。这就是神话帝国嘛。但这个诗心理查呢,觉得你也配,就像奥利给的旗帜啊,撕碎丢在泥土之中啊,所以这个奥利博五世,简直是奇耻。所以这个失心理查,他知道自己把神州,把丢的人已经得罪完了,所以自己回到英国的途中呢,是很可能遭遇伏击的,所以说他假扮商人回国。但是,在维也纳附近被识破,然后被奥利波的武士俘虏了,囚禁了,所以说这个时候呢?他们就像英国勒索就如果要赎回你的国王啊,就要给一笔巨款啊。这神圣罗马帝国向英格兰勒索赎金7万马克?最后呢,英格兰王室不得已发布这个造林要求全国成名缴纳援助金来赎回君王啊,最后一谈,赎金越谈越多,最后要15万马克之多,这是当时英格兰王室财政收了两倍之多,所以又开始更大规模的横着暴力。全国每一个人都被要求支付你财产至少1/4来赎回国王。最后又把他赎回了,但赎回之后,理查一世并没有向英格兰表达任何谢意和宽容,他的默契统治继续不断的增加税收。他依然想换取金钱,继续回到欧洲大陆去征战。实际上他在位十年时间了,到英格兰就两次,第一次是加冕典礼,住了四个月。第二次就是这次被俘后回到英格兰住了两个月。很快就返回欧洲大陆了,所以对于整个英格兰来讲,它是一个毫无责任感的君王,留下的只是无尽的烂摊子。所以在这个情况之下呢,这个之前不是说这个约翰不是要去叛乱吗?这个约翰跟菲利的叛乱是怎么被镇压的呢?就是当时不是这个失心理查,他是在国外征战嘛。留在国内的是他的这个亲信大臣和肯德威的大主教,这两个人是很负责任的,虽然这个失心理查很不靠谱,但这两人非常靠谱,这两个人是得到了国内贵族的认可和伦敦市民的支持将这个约翰击败了。但是这个失心理查回到英格兰之后是赦免了自己的兄弟,这个约翰最后横征暴敛一通之后,继续返回欧洲与这个菲利二世作战。你这非要不是要搞我吗?我就跟你作战,而且这个在这个作战之上其实是取得了这个优势的。因为这个失心理查真的是很会打仗。但是由于横征暴敛太过厉害,沉重的负税,导致国内开始发生抗税的暴动了,而实心理查非常,就是讽刺最后死于这个财富,这个绵延不绝的军事行动,他其实在财政上非常匮乏了,突然听说了,一起为保障的谣言对,法国有一个城堡,这个子爵有一笔巨额的黄金,被周围的农民发现,所以实心理查就出兵包围了这个城堡,想把这个黄金占为己有,而且已经出言了,一旦攻占绞死所有人,所有人在包围作战过程之中,他还像过去一样,这个身先士卒,结果被一支箭射中肩甲,十天之后身亡,那个时候就是受这种伤很容易感染的,就死了。所以实心理查死了之后,最后这个约翰上台。约翰就是我们这次的主角之一的。大宪章就是在他的任内签的,约翰他的哥哥这个名号非常响亮啊,叫失心理查,他的名号特别傻,叫无地王。为什么叫无地王呢?就是他的之前的几个哥哥,在这个亨利二世的时期,已经几乎把所有土地都分封了,到约翰这里,其实已经没有土地留给他了,所以管他叫无地王。他的命途确实多长,从小时候就没有得到足够的东西,几乎终身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权斗,作为亨利二世的第五个儿子,所以一直被自己的兄长们讥讽,所以说后世很多史学家认为。这样的早年经历了可能会使他很残酷,而且非常非常贪婪,而且也不信任身边任何人的一个原因,他以这种阴郁阴谋为主。所以你还为了夺得王位,他既背叛过他爸,还想杀他哥等等等等,他的战能力比他哥哥要少很多。他之后再延续对法国的征战,但最后就丢掉了全部的法国。他在继位的时候,其实就知道他过去背叛过失心理查吗?所以得位其实就不正,当他得位的时候,当时失心理查时期的坎特布雷大主教,他这个时候依然是坎德雷大主教,就发表了他的继位演讲,这个演讲其实就话里有话,他当时就说,在继位演讲之中说一个国王的当选,你看这是正话反说,他说一个国王当选并非出于其王室血统,而是出于其能力的胜任或谦逊圣洁的美德。理查一世没有子嗣,在约翰身上我看到了王室的学员与智慧,才干的结合,是您的荣耀和体现。因此我们推举约翰为王。最后,他们还要求约翰必须对良好的治理发誓,所以约翰发誓会信守承诺,实行良政。所以你会发现什么呢?你会发现在这个沃尔特就是坎特布雷大主教的演讲之中,已经说明了,这既有昂格鲁萨克逊选王制的传统。也有这种绝对世袭王权的这种反动,也就是说你能够当王,并不是你的血和世袭。你必须有这个美德才能当王的,所以这已经提出了一个先决的条件了,当然,之后他是配不上这个美德的,输给法国之后,失去大量的领土。丢掉了所有的诺曼底,这是1204年1214年,他又横征暴敛一通,之后继续攻击法国,结果再次失败。在这次之后,当然国内的判断就压不住了,从失心理查到他执意要与法国作战,而且还无法成功。后面是比较简单的,因此国内的男爵就发生了判断,占领了伦敦,占领了英格兰。所以这个人,就不得已签订了大宪章。大宪章反对理查和约翰的征税,反对从征服者威廉开始,对于贵族继承权就这个。就是这个审判日之书,对贵族继承权的很多干涉,反对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反对对于教会的各式各样的控制。你看,这个亨利一世,受过教会的觉法。这个约翰,同样受过教会的觉法,之前的那位肯德布雷大主叫沃尔特离世之后,这个约翰就想将自己的亲信送上这个坎特布雷大主教的位置,但这个时候连英格兰的教诲都反对他了。所以主教就觉得国王怎么能任命主教呢?必须由我们来任命主教。双方都把这个人选派往罗马寻求教皇的支持。这个英诺森三世,当时想进一步扩大,你看这就是扩大教皇影响的机会吧,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所以英诺森三世就指派他的这个巴黎大学的一位著名神学家,但是英格兰人,就是喜欢?就担任大主教。英格兰教授也接受了朗顿,但是约翰拒绝接受,所以约翰的就与教皇和朗顿展开了长长期的对峙。最后,被教皇就是罚了这个禁教令施以绝法,施以绝法之后的当时,如果一个国王被施以绝法,你这个王位,你这个王位的合法行为受到很大这个打击的,被施以绝法之后,这个约翰还不松口,对教会实行非常严格的报复,去没收教会的财产来武装这个军队,用于他想讨伐威尔士和爱尔兰的这个进程,他当时主要是要去继续拿财产。最后,教皇除了绝法之外,要给出更严格的惩罚。他向约翰王威胁说如果不向教皇臣服,他就要发一个信誉来解除英格兰成名对约翰王的效忠。如果教皇这么说,那就大家就攻击起来就更肆无忌惮了。所以说,面对这个消息,他就像教皇投降。接受朗顿作为坎特伯雷的大主教。所以你会发现,他当时真的是得罪了国内的所有人。所以当他一而再,再而三就1214年继续攻击法国,再次失败,并且因此在国内征税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要反对他了,所以在国内的内战上,他是不可能打赢的,但是我们之前也说到。他其实是非常虚伪的接受大宪章的,大宪章本身这个文本只是一个非常不被认真对待的停战和和平协议而已。所以我们讲的并不是大宪章文本是什么样,而讲的是大宪章的历史进程是什么样?我们之前讲到了,一方面就一个约翰可以给教皇写信,让教皇废除大宪章,你看他已经向教皇低头了,而且大宪章上确实对传统的封建王权有挑战,所以教皇同意了,他就要废除大宪章。而且,英国贵族,当时找了一个约翰的死对头,这个法国来帮忙,英国内战看上去又要打。结果大宪章这个是在这个时候交了一个历史好运,如果这个时候法国真的占领了英国,推进新的法国的人,比如说公爵再来当这边的国王,这个英国宪政的进程可能就会中断了,大宪章交了一个历史好运,在这个关键时期,这个约翰关键暴毙。这个关键暴毙还有个民间传说,说他是被身边的一位修士下毒死的,据称毒药中还有狼头草。狼头草在古屋树中,是会让中毒者化成狼人的材料,所以有有一个小传言说他死后他变成狼人了,成为了狼人的国王,统治英国的森林。这个当然是无稽之谈了,就是好玩吧。ok他死之后,亨利三世继位了。我们今天讲到了,亨利三世继位的时候,只有九岁。这个小国王年幼的时候,大宪章当然得到了比较好的执行,但我们之前说到了,这个岁数一大,这个亨利又开始了,又开始继续去限制,继续去争取王权。你看,这个时候他是受到这个法国人的这个首肯,当上的王,所以他其实跟法国关系很好的。这跟法国也很好的一个,亨利三世取的是法国普罗旺斯的一个贵族作为王后,很多法国亲戚都得到了这个权势和财富。因此他用法国贵族反过来限制英国的这些男爵们和贵族,而且进一步用教会来限制贵族,他承诺教皇要参加十军东征。作为条件换取,就是跟教会的交好,并且由教会支持他来限制贵族。继续在行政事务和税收上忽视大宪章,完全任意妄为。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亲手提拔的一位法国籍的贵族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这个人叫西蒙,应该叫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你肯定应该叫这个名字叫西蒙,肯定叫西蒙是没问题的,西蒙这位贵族,虽然来自法国,受他的提拔,但是对于英国的这个宪章,早就心向往之。所以在这个情况之下,他非但没有与这个亨利三世合作,反而与英国的贵族合作来限制亨利三世。导致1258年这个亨利三世还想收税,在这个情况之下不得不签订了牛津条约。这个牛津条约就是大宪章之后的非常重要的文本了。这个牛津条约,把受国王控制的御前会议,变成了国王的顾问委员会。牛津条约,就是规定必须建立顾问委员会,由15个成员组成,负责协助国王管理国家事务。其中12个人由贵族选择,三个人由国王任命,你看主要是贵族选择的。而且,必须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评估国家的管理和相关的法律,国王的权力受到了非常显著的限制,很多决策都必须听从顾问委员会的建立。这是什么呢?这不就是上议院雏形吗?这个西蒙,一个法国人,可以说是英国的上议院之父,上议院的雏形在这里就开始了,这是大宪章里面那个25位男爵组成的机构,这20位男爵不就是监督国王执行大宪章的吗?在这个时候替代了御前会议成为一个长设的机构。为了争取英国贵族的支持,西蒙也很残酷的。为了得到男爵支持,这个西蒙直接废除了男爵欠犹太人的所有债务。他的两个儿子还在英国屠杀过犹太人,所以可见排犹,就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犹太人成为了英国去获得他们这个财产,而且违背这个债权和协约的一个牺牲品吧。在牛津条约之后,这个亨利三世当然是不仅不愿的执行了,而且之后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大越大,越来越大之后,英国再次走入内战,爆发了第二次男爵战争。第一次男爵战争就是逼约翰签订大宪章那次,爆发了第二次男爵战争,第二次那就战胜了这个西蒙派,获得了最初的胜利。胜利之后,就统治了英格兰一段时间了,但是还是没有废除国王,没有杀国王。但在这个情况之下,就召开了第一次。另外的议会,这个议会就让所有郡县召集两位骑士,自治市镇召集两位代表来来参加,这形成了什么呢?这形成了下议院的雏形,当时西蒙其实是英国,英格兰的实质统治者,就是牛津条约,而且亨利被迫参加宣誓,牛津条约,然后西蒙就召集了这个议会,这个议会成为了英国下议院的雏形,但最后,很可惜这个西蒙跟男爵的联合部队其实失败了,最后在战争中失败。失败之后是亨利三世成功重新夺回了权力。最后在教中的条件之下,签订了这个与贵族的停战协约,贵族再度宣誓要效忠亨利三世。但是在从那之后,亨利三世实际上自己也元气大伤。他元气大伤之后,他的王子爱德华实际掌权。这个就是之后著名的长腿爱德华,长腿爱德华在掌权之后,参加了之前给教皇承诺的十军东征,参加了路易九世率的第八次十字军东征,但这次东征大败而归,而且路易九世要直接在进攻托尼斯的时候死于瘟疫,所以当时爱德华,只有在东方有点无路可去。最后,爱德华最后回到这个英格兰继位的时候,也不断的还要再做时间动作,因为这个时候爱到长腿爱德华也是个很爱打仗的人,为了继续征税,因为你看这个时候实际上整个王国元气大伤了,就不得不让贵族与骑士来同意征税。爱德华下令全部犹太人要在当年必须离开英格兰,所以最后犹太人是为了他的王国破产,买了单的。这个摆脱了犹太人的所有债务,让地方领主非常满意,顺利完成了交税的问题,解决了债务问题,这个爱德华就开始全心的投入新的这个东征事业,希望能够领导新的东征。而且同时间,苏格兰,因为这个时候只是英格兰王,请注意,这个苏格兰的因为王位继承问题导致不稳,这个爱德华突然感觉,就苏格兰也可以打一打。但就在这个情况之下,他突然的四线作战遭遇了很大的问题,你看东征不成想打苏格兰,他之前是打过威尔士的。但这个时候在征税情况之下,威尔士突然叛乱了,所以说他同时要跟威尔士,法国,苏格兰三线作战,所以本来感觉一些很顺利,长腿爱德华突然陷入了很大的这个困境之中,在这个困境之中,他自然需要募得更多的资金,能够用于英格兰本身防守,所以在这个情况之下,王国本身又元气大伤,只能怎么样呢?只能再次妥协。这次妥协就召开了叫做模范议会。所以1295年为了筹措军费,召开了模范议会,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伯爵男爵各郡自治镇的自由民代表总数总人数达到了400名以上,最后在这个议会之上通过了收取1/10税金的议案。这是第一次上下议院共同。通过一个议案本身的尝试,当时还没有上下议院,我说的是上下议院的雏形。一起通过一个会议的尝试,所以可以说在爱德华长腿,爱德华的模范议会,大宪章要的东西终于开花结果了。随后,在他的儿子二世和三世的时候,议会制度逐渐形成。甚至形成了制度化的上下议院的议会制度,这个议会制度最后其实也面临了很大的问题。尤其是英国内战玫瑰战争之后,贵族遭受了重创,然后英国的君主来重新树立了君主权威。尤其到都督王朝到达了高峰,然后到时代的王朝,到达光荣革命,这是我们之后要说的事情。所以说大宪章就是从和约翰王开始签订的一个,其实一个根本就没有拿他当回事儿的临时停战协定到亨利三世的时候,不想执行,但是在这个西蒙的牛津条约和第二次男爵战争啊形成了上院和下院的雏形。一是召开模范议会的时候,慢慢慢慢从一个被大家并没有很严肃执行的一个传统。形成了一个真正的国内各方妥协的传统,所以大宪章也是大案章之后的历史。大概就是这样去实行的,所以我们可以总结一下,大宪章是什么呢?到底什么是被我们叫做 rule of law 的东西。所以 rule of law,绝对不是依法惩罚而已。 rule of law最核心的就是限制行政权。但限制行政权这个事说来容易,你当然可以向这个亨利一世宪章或者大宪章一样,你写国王征税必须这样,必须那样,如果国王不行,就要开会。这么写不代表可以这么实施,所以到底怎么样才能够真正限制行政权呢?我们会发现亨利一世宪章里面规定的教会,贵族惩罚税收方面国王的一些权利限制,但是完全可以不执行的。亨利二世不得不进行司法改革。司法改革代表国王需要通过税务稽查的方式,通过刑事审判的方式限制和制成贵族,至少从亨利一世到亨利二世国王已经不能够仅仅通过行政命令进行治理了。这当然就是因为英国各地既有贵族的制衡,又有教会的制衡。但从这之后,建立了大宪章,是制度的建立,这个制度虽然当时没有被大家真正的去执行和实施,但是不管是基于税务,基于法律,基于自治权的细节的条款成为了一个文化传统,至少是所有贵族,教会和自由民认可的一个文化传统。这个文化传统的实施,就是通过牛津条约通过上议院随时的监控王权,对于国王独断权力的替代,以及西蒙议会,就是地方权力代表广泛的权力意识及时的建立,所以在大宪章里面看上去特别虚无缥缈的25人男爵会议,就是通过牛津条约和西蒙议会慢慢一次实践,两次实践形成的习惯和传统,到长腿爱德华的时候出了问题无法进行。值得再次受注意这个 best practice 开模范议会,并通过爱德华二世,三世等等等等,逐渐构成了这样一个传统。所以他不是在大宪章一蹴而就完成的,而是从亨利一世宪章亨利二世司法改革让这个绝对的行政权被限制,需要退回到司法权利之中来行使国王权力,慢慢慢慢形成议会制这么一个习惯的过程。这本身就能让我们看到,这就是所谓的共和政体的实现过程。你会发现第一这里面一定是要有多种势力构成的,这也包括国王,贵族,教会,自由民,甚至包括外国的势力,法国,教皇等等等等。第二在这里面权力是需要有一个角逐场的,不管是这个教会人员任命,税收司法的程序,你会发现在英国,这些是真正权力的角逐场,权力最后的角逐变成了制度性,行政权,司法权的细节安排和一个制约的机制,而不仅仅是战争。这里面当然也有战争,这里面发生过两次男爵战争,也发生了更多与国外的战争。战争在这边很重要,但是战争不是唯一权力的角逐场。中间地带对于大宪章的事实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东西。当然,最后一点就是对于资产和私权的底线,即使面对地方权力也一样。这让自由民和乡村阶层成为一股新的巨大的力量。这是让大宪章第39条,说任何自由人未经其同级贵族的依法裁判或经这个王法的判决接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权利,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的损害。第40条就我们刚才讲的那个权利至上原则,不能向任何人出售,拒绝或延迟其影响的权利以及公平的审判。所以在这里我们就得看看中国跟这个的区别到底是什么?第一中国确实没有多种势力,更没有多种权利的角逐系统,中国人只有依附与秦汉王权的单一系统,所以可见东汉其实是一个门阀。大事主的一个时代,当时我们已经讲过了,但东汉豪族如果要实现自己的权利,依然需要通过这个外戚专权的方式,也就是东汉王族,东汉的各种豪族和门阀除了依附于王权体系进行外戚专权没有其他的实现他们权利的方式。而在东汉的时候,也并没有地方的权利,只有各种非贵族的官僚。在中国,地方权力唯一实现的形式就是军权。不管是从东汉到三国的这个军阀割据,到这个,甚至到唐朝的这个节度使割据,节度史和门阀和三国的军法都没有办法利用司法的方式,利用跟教会合作的方式来进行权力的角逐,最后唯一权力的角逐就是战争,因此到宋代,地方的军权被大大削弱之后,这个权力的角逐彻底就没有,但宋朝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导致中国之后所有显性的权力对抗体系一概消失。只有隐性的了,就是史大夫道统的文化制约。同样,如果史大夫道统要进行这样的文化制约啊,就是儒家的文化制约,也必须依附于官僚体系。所以东方为什么没有形成这个大宪章,我们能看到所谓啊中国感觉这个文化之路很发达的宋朝,如果跟当时英国,我们所讲的这个情况相比,到底出问题在哪里或者差在哪里?要我说,差就差在宋朝甚至打掉了,唯一的一个能够与王权进行对抗的就是这个军队的角逐,并且并没有任何创造新的显性的能够与完全进行角逐的权力场。导致从这些权利场上发展出制度,发展出社会与王权达到平衡的可能性,所以之后走向了明清的极端专制的时代。这只是一个很大的遗憾,但这个遗憾的命运可能在秦汉交接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这不是宋朝的说了算的。我们转过来看看,我们之前就讲到了,欧洲实际上很多其他国家都有跟大象类似的运动。波兰和匈牙利等等等等,其实也是属于欧洲比较东部边陲的地带,也就是绝对王权和贵族的权利比较平衡的地带,为什么这些大宪章的运动都失败了呢?有很多细节的原因,我们只是说比较大而化之的原因,其实运气非常不好,他们这种体质很难应对最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和俄罗斯帝国的挑战。所以说是面对地缘政治的风险,波兰和匈牙利最后出问题了,都是被周边的大的专制帝国所灭。英国在这方面的当然有它的优势,英国孤悬海外相对安全,就算法国要给英国打仗,其实在当时难度也是非常的大。这就说明了至少在十二,十三世纪啊。具有大宪章意义的政治实体,它可能短期的军事爆发力是绝对比不上周边的专制王权的。这样的一种信念,今天也有人继续持有这样的信念,但我觉得今天已经完全不同了,今天的议会制国家为什么不必担心自己会因为效率低。去抗衡帝国体制呢?正在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那今天的社会,当然是得到多助,失道寡助,你作为一个效率也许低,军事爆发力比较少的议会制国家,你可以通过国际的合作方式去抗衡一个帝国体制啊,这是正在发生的事情,所以并不代表从历史上来看,议会制国家曾经面对小奥斯曼和沙俄这样的巨大帝国取得了劣势啊,中间一度,也是有英国这个独苗能够抗衡绝对君主制,其他在欧陆上的国家可能都不行,就是这个体系本身存在问题,就像今天很多人对这个体系的批判一样,这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这期讲大宪章的部分,大概就是大宪章的这个制度史大概就是这样,我觉得这次讲的真是足够细的,而且到底是怎么实现的,这个脱离文本之外的部分是什么?我觉得解释的算是清楚。但是,它依然不是完美的,就因为不是完美的留下了问题,最后通过这个玫瑰战争,英国再次走向了这个王权,就是从这个征服者威廉之后一再想去实现这种绝对王权,从杜德王朝到斯图亚特的王朝。最后再次走入内战,并在内战之走向光荣革命。当然我们也不可能想象一个制度或者一个文化就这么永恒持续下去,他中间一定会遭遇挑战和问题,所以大学宪章遭遇了什么挑战,最后走向光荣革命,我们就下一期接着来讲,怎么样,是不是这个系列很tight,我们的风格就是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