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革命:03东西君主制的对比,为何大宪章式制衡发生在欧洲

上一期我们讲到了,英国大宪章的形成过程,把大宪章当做一个历史过程,而不是当做一个文本来看待。我猜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尤其我们在大宪章的时间线上,做了中西对比。大家心里肯定要想一个问题,为何英国的王权发展出了大宪章?但中国却不同,这个东西以前,大家一定听过各种解释,其中听到最多的一个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说,中国的王权更绝对,欧洲的王权受到较多的制约。但这个解释,我觉得根本就不是解释。你看大宪章是个什么文件?是一个制约王权的文件。为何欧洲有大宪章中国没有?因为中国的王权更绝对,欧洲王权受到更多制约,这根本就是以果为因。因此这个答案肯定是不行的。在另外情况之下,大家听到另外的答案,就是这是两种不同的文明差异。所以这个大河文明,这个大洋文明,很多时候背后的答案是商贸,我们说因为欧洲有商业,所以他们重契约,会不会太简单了,中国没有商业吗?没有商业,盐铁令怎么搞,所以说为什么这两个有不同?我猜尤其是我们,这个问题是一定要回到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大家肯定会想一个问题,所以这一期我们就来做一个东西方君主制的详细对比。

大家好,欢迎收听新一期的我们光荣革命的小专题。这是光荣革命第一部分,就是讲述英国光荣革命的第三期,第三期我们讲了光荣革命的大概、意味和英国大宪章传统之后,我们来回答一个大家很有可能在听的过程中,一定会产生的一个疑惑,就是东西君主制的对比,为何英国是那样,而我们这里不是?整个光荣革命,可以说英国是在一片欧洲绝对君主制的潮流之下,竟然率先解决了绝对君主制的问题,并在19世纪开启了国内改革的潮流。就在法国还在经历后拿破仑时代的阵痛,德意志还在诸国混战,最后还要迎来铁血宰相俾斯麦之前,英国已经开启了在一个共和政体之下,比较良好的社会秩序,我们在这个2.0第四章里面已经讲到了,最后,英国所开启的独特的潮流,这个constitutionalmonarch竟然最后在19世纪席卷欧洲,在20世纪席卷全球,成为了最主要的一个制度类型。所以说这个是具有普遍性的,不仅仅是英国本身的特殊性。但在我们这边为什么这么难呢?当然,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们更优秀嘛,所以就不走这个邪路,那问题就反过来问,那为什么英国就容易走上这个斜路呢?所以一定和东西方的君主制有很大的关系,那么讲东西方君主制的对比,我觉得最开始要从哪里的?要从他们的相同点开始,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不讲相同点,你会认为东西方君主制的对比根本没得比。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怎么比?我们可以比两块石头哪里不一样?我们比一个石头和一棵草,哪里不一样的,这个问题根本无从下手,这怎么比?根本没得比。所以东西方君主制如果可以比,我觉得最好先说他们哪里一样,才可以比。因为如果不说一样的,大家就会觉得这两种不同的文明,虽然用了一个词汇,但背后的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那这就没什么可答的了,这是什么呢?这就是历史主义,历史主义就认为在一个地区它所发展出的东西,在另外一个地区,几乎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情况,那本来翻电2.0第四章一个重要的问题意识,为什么最后非要东拉应拽把尼采拽进来,不就是克服历史主义嘛!历史主义的一个的关键,就是认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们就要找它们哪里一样,而且找一样这个经验才有意义嘛,找一样,这个英国发生了什么,对于我们才有这个光照的效果,如果文明差异啊,人种差异啊,地理决定论就可以解释一切。那我们了解另外一个文明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只要它不是科学,就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今天很多人就是只有这个观点,基本就是如此。所以最开始我就要讲东西方君主制,其实是高度类似的。第一哪里类似的?野心类似。只要是君主,不管是哪里的君主,没有不喜欢绝对君主制的,我觉得在人类的历史漫漫长河之中,我不敢说每一个君主都喜欢,更多的权利和绝对君主制。那我们不敢看东方西方,中间就整个内亚区域,哪里有不喜欢更大权力的君主,在这一点上的人是非常相似的。当然,如果只有这一点相似,我觉得也没什么可对比的,我们还要进入一些更细节的相似的方面。既然这些君主,那没有一个不喜欢更大权利的,那建立权利的方式,其实是高度类似的,东西方都类似,我们上次讲大宪章就讲到过,包括我们讲第三章中国历史也讲到过,但君主会怎么样呢?君主会用属于属于他私人的小团体来代替一个建制性的权利,我们讲当时这个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托克维尔就写了,法国从路易14开始,逐渐用御前会议代替三级会议制度。三级会议制度就是由一级会议教士,二级贵族,三级新市民构成了一个决策机制。法国有100多年不开三级会议,全部就要御前会议。御前会议就是一个由这个国王的亲信朋友,构成了一个小团体,由小团体来做所有的决策。你看国王建立更多的权利的方法,就是用小团体来代替建制化的权利。英国上届一样,由内阁代替议会。最后,英国长时间不开议会,长时间抛弃讨论的传统了。国王就依靠小型的内阁来进行统治。中国从西汉开始,内朝替代朝廷,他不跟宰相商量,他和外戚商量,跟大司马商量,用跟皇帝关系更紧密的内朝来替代朝廷。一样吧。当然一样了。因为君主制君主制吗?君主是一个人嘛。这一个人的本身的精力和他的社交管理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一个君主,管几个人,管十几个人可以,就一个人管700个人,不可想象。所以当一个君主,他需要有更加绝对的权利,他当然用属于私人的小团体,来代替建制化的权利了。你看法国,英国,中国其实都是一样的。第二,君主用平民官吏来对贵族进行替代。因为你看,对君主的权利进行挑战的,就是当时的各种贵族,那怎么去战胜这些贵族呢?秦始皇就这样,秦始皇当时用军功,就是新的军功爵位制体系,替代传统的贵族体系,让新的人通过军功快速升迁,成为新的社会的精英阶层,来替代传统的贵族阶层。我们上次大宪章提到英国也是这样,英国提拔很多平民阶层来作为行政官员,而不是由传统的领主贵族骑士,作为行政官员,用平民的官吏,形成对于贵族的替代。为这些非贵族的人,提供一个升迁的渠道,就能够由他们来制衡传统的建制权利了。因为建制化的权利,就比如说贵族,包括中国的门阀士族,当然就依附于一个地方,依附于土地,依附于大家族的权利。但平民是比较无根的,他没有这种权利的根基,那你把他提拔出来,他依附于谁呢?他只能依附于王权,如果他只能依附于王权,而没有别的依附的话,他当然就是更加能够充实国王本身的权利。所以用平民管理替代贵族管理,东方西方都一样。第三,怎么去限制贵族呢?君主怎么去限制贵族,让他脱离他所在的地方,用迁移的关系来打破贵族的权利积累,法国,旧制度与大革命讲过,把各地的贵族迁离他的原来驻地,迁进巴黎,迁到枫丹白露宫,因此整个国家的权力体系就被洗牌了。这跟西汉一模一样,先是把各个贵族强行迁到长安,等他们在长安做的好像又彼此勾连起来,汉武帝一道指令,遣旧国制度,贵族又强行迁回封地,反正让他们流动起来,一旦流动起来的,权利扎不下根不就好了吗?流官制基本上也是这样的一个体系啊。东方西方其实想法都一样,包括军队与贵族制的剥离。在西方,就是建立常备军,因为非常备军的军队就是由贵族和贵族下面的骑士的军队构成的,但如果建立普通人构成的常备军,而不是依附于领主和骑士的军队,军队就与贵族体系剥离了。但是中国也是一样,从各个贵族和各个王国里,所散发出来的兵权被谁控制的?比如说西汉一朝,被刺史控制,由这个君王的监察官,而刺史本身最开始的爵位和职位是很低的,由这些人来控制军队。而不是地方势力来控制军队。当然这些人最后,纷纷就变成了东汉末年,就三国时期的军阀割据,他们就变成了军阀,在中国就形成了一个轮动式的军阀的产生,这个是很大的问题。但是,东方西方都一样,打破军队跟贵族之间的绑定关系,建立隶属于王权直属的常备军部队,这个就是东方与西方,军队与贵族剥离,来充实王权的一个方法。你看,其实这些方法都是非常相似的,由私人的小团体替代建制化的权利,用平民官吏替代贵族官吏,把贵族脱离他所在的地方,用迁徙瓦解他的权利,军队与贵族的剥离,君主建立相对绝对的统治,方法也是高度类似的。所以你看东方和西方君主制没有那么大差异,这些相似程度不就是人与人构成的社会吗?这人与人构成的社会权力的肌理,其实不管是什么的文化,它都是遵循了人与人之间构成交往和社会,比较抽象的社会结构的一些基本原理,所以是没有那么大的不同的。大家应该可以理解,绝对君主制对于社会的挑战,东方西方的其实都是类似的,如果绝对君主制在东西方构成一种挑战,这是一个非常有共性的挑战。在这个挑战之下,我们就来说说这个东西方的封建制度。因为封建制度看上去,是与绝对君主制可能相对应的一个制度,我们来看他们有什么相似和不同,首先什么是封建制度呢?封建制度就是跟这个西周还有欧洲中世纪之后比较相似的,就是有世袭的领主,他有自己的领地,在他的领地之上,他既有财产权,也有行政权等等等。这么就一般被我们称作封建制度。我们一般怎么理解封建制度呢?封建制度前面是奴隶制,后面是资本主义,是这样吗?完全不是,这怎么可能封建制前不是奴隶,后面是资本主义呢?西周瓦解之后,后面是资本主义吗?欧洲封建制前面,罗马帝国是奴隶制吗?完全不是。这个就是要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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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条,这个教条没什么道理。西方封建制,比东方封建制要晚。西方最开始不是从封建制开始的,我们知道欧洲是从承邦国家,到共和国到帝国开始的。首先,欧洲文明的发源可以说是,爱琴海这个区域内的希腊文明,那希腊民文明本身的是封建制吗?不是封建制,都是很小很小的国家,自制成邦国家,和自是什么国家联盟构成的。之后,罗马帝国,罗马共和国,再到罗马帝国,这些都不是封建制,是罗马帝国的瓦解之后,欧洲再到封建制的。那我们这边,是先上来就是封建制,我们从这个商到周都可以说是封建制。到秦,就没有封建制了,就变成了绝对君主制。所以东西方封建制,虽然他们的历史中都经历了封建制,但构成是非常非常不同的。我们先看西方,封建是怎么来的?从罗马到封建制的过程是什么?首先罗马绝对不是封建制,我们来看几个,第一,罗马有领主和领主军队吗?没有。罗马本身有隶属于共和国或者隶属于帝国的常备军。罗马本身是有强大的罗马帝国的常备军队的,所以它并不是军队组织是按照领主和领主他们的骑士的分封来完成的。第二罗马的官职是世袭制吗?罗马的官职不是世袭制,罗马的贵族制,元老院啊,都不是世袭的官职,虽然实际执行过程之中,很有可能是世袭的。因为首先罗马没有科举考试,第二在那个年代,其实比如说我爸是将军,那我成为将军的可能性就还挺大。我爸是政治家,我从小耳濡目染,成为政治家的可能性,就比一个木匠的儿子要大得多。这些都是可以想象的事情。但是贵族和元老院也是并非世袭制的,贵族和元老院的有自己的土地,但是那会儿的土地并不是分封制的,更多土地是一个经济权利的所得。也就是罗马帝国的贵族们经常会去买土地,也会雇人,也会雇奴隶来耕种他的土地。这些都是真的,但土地与分封制的领地有非常巨大的区别,因为领地是一种具有政治权力的财产,而在罗马的贵族,他们的土地,他们成为大地主,很多人都成为大地主,却不是贵族领地制的。罗马帝国的地主,有点像两汉时期的大豪族的地主,大豪族的地并不是谁封给他的,而是他自己花钱买的,钱来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来了之后,他就买地,成为地主。所以罗马帝国绝对不是一个封建制的过程。但罗马帝国瓦解之后,我们知道欧洲其实进入一段很沉寂的周期,在这个周期,经济特别凋敝,又面临蛮族的入侵,就是来自北方的日耳曼蛮族的入侵。因此这地方产生了一个巨大的需要,就是自我防守的需要,我拥有这块地方,或者是我们王国,法兰克王国拥有这个地方。这个地方要防守,而且我们知道,那会这蛮族的入侵并不是像蒙古帝国入侵,或者我们跟匈奴打的战争一样,是一种制度化的,两个大的当时的政治实体实践的战争。满族入侵劫掠战争,有点像游击战,在这个情况之下,其实常备军不起作用,你需要去中心化的一个军事体制。所以慢慢慢慢领主,当时在那个地方的人,首先就产生了自我防守的职责和需要,而且需要其实特别敏捷的部队。所以开始层层往下,产生领主上面的骑士,骑士在到下面,有他的这个士兵。就有点像又回到这个城邦国家传统去了,所以为什么之后形成了封建制度呢?一来,就帝国,大的帝国瓦解,它的各种行政效率都不像以前罗马帝国一样。第二,面对这种零零散散的入侵需要,产生零零散散的防守职责,所以说当时最适应的方法,就是把这块地封给他,他既有这块地的经济权,又要负责这块地的防守权等等等等,就成了当时的方式。所以说西方的封建制是在罗马帝国衰亡之后,才逐渐建立起来的一个制度。那我们再说一下东方,就我们的封建制是西周的封建制,怎么会没的呢?其实我们的封建制经历了非常非常多的反复,不能说秦之后封建制就没了。灭秦之后,项羽恢复了诸国体制,其实项羽是要恢复封建制的,但项羽恢复封建制,被刘邦统治的野心打败。刘邦打败之后,还是封建制,跟项羽一样,他把各个异性王,就跟着他的这些功臣们,什么韩信啊等等,不是分封到各地吗?其实也是个封建制,韩信不还有这个军队吗?但刘邦之后快速歼灭了异性王,建立了家天下。这个家乡下来其实也还是封建制的,只是不姓韩了,这些人都姓刘,分到各地去。到汉武帝的时候,其实封建制裁面临的最后的瓦解和衰落的。汉武帝首先推恩令就削弱封国的规模,越封越小,越封越小,然后又有之前各种各样的我们说的那个,我们说的,一是又迁到长安,二是有遣旧国,打破他们的权利联系,最后又搞这个告明令等等等等,杀了一大堆的人。直到汉武帝的时代,确实封建制的秩序,慢慢慢慢在西汉一朝就真的瓦解掉了。但是中国的封建制度真的没落了吗?没有,一直有很多的反复。东汉末年不又开始了嘛,各个军阀割据,实质性的一种封建制度。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唐末的番政割据,其实都有封建制的影子在。中国建立非常稳定的绝对君主制,跟欧洲的时间差不多,虽然起步非常非常早,从秦开始就起步,建立绝对君主制的,但最后相对稳定的绝对君主制,基本上是宋朝有一定的奠基。但之后因为蒙古人入侵,这个风雨飘摇不算,最后中国真正建立非常稳定的绝对君主制,其实是明朝,因为宋一朝的其实还有,两位宋王互相割据的时期,到明朝基本建立了非常稳定的绝对君主制。这也是1368年的事情了,离欧洲建立典型的绝对君主制,就是路易13的离塞流时期,其实也没有很远了,但也会晚一点点,就路易13的离塞流时期,大概是1624年开始建立,在法国建立一个非常稳固的绝对君主制。所以说为什么中国虽然非常早进入绝对君主制,但建立非常稳固的绝对君主制需要等到明朝呢?这也很容易理解,传统社会其实无论如何,虽然秦建立了强大的律令体系官制,到隋唐就已经有了科举考试,但传统社会真的没有那么强烈的治理效率,不管是信息的效率和资源本身的产生都不够,维持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和常备军,是特别特别花钱的。所以说这个体系必须持续扩张,用扩张掠夺的资源来填补对于官僚体系的需要,当然它也会面对外部的压力,面对外部压力,就要在对内横征暴敛来维持战争。这种维持战争的时候,大概就是绝对君主制要瓦解的时候,东西方都一样,所以为什么最后会慢慢走向封建制,就是因为传统社会,是没有一个足够的效率来维持绝对君主制的,从这一点上,他们的动力是一样的。你看,罗马帝国其实也是在不断的扩张之中,自由民体系的扩大和财富的扩大,就是要靠不断的扩张才可以完成。扩张一旦受阻,像罗马帝国就提到我们之前把中国史还给世界所提到的帕提亚,罗马帝国的扩张一旦在帕提亚这一遭遇问题,就是内部变得非常不稳定了,全都把它衰落就是从帕提亚的长期征战之后慢慢开始的。中国一样,各个朝代,一旦对外征战,进行大规模的征战,朝代本身离它的衰落也就不远了。我们看汉,之后各朝各代,基本都是如此。所以这一点上,虽然东西方封建制度的建立时间节奏,前后的延续关系非常不同,但基本逻辑也是相似的。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讲,东西方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构成是高度类似的,这并没有出现什么东西方,由于各有各的文明,所以说好像就拥有完全不同的基因。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别?并非如此。我们这里说了很多相同,至少这些相同,能够帮助我们克服历史主义,能够让我们知道,其实这个社会跟人的构成,人通此心,心同此理,其实是高度类似的。那现在我们当然要转向来聊不同了,因为我们今天关键的回答还是要回答不同了。仔细跳出这种文化决定论,文化基因论的不同,也跳出种同语反复,东方比较绝对,西方没那么绝对,那么废话,为什么那么绝对呢?要回答出这个才行。我们来仔细分析结构性的细节的不同。我接下来从几个角度来讲它不同,在他这几个角度之间,有一定的平行关系,有的有一些前后的呼应关系。第一个,就是牵制的多寡,是东西方非常大的差异。在英国大宪章的过程之中,我们明显听出了里面起码有三方的牵制,后来变成四方牵制,就是王权,地方权利和教权的三方牵制。这其中,我尤其想讲的是教权的部分,教权在欧洲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一个权利。首先,教会是有强大的自我管理权的。第一是教会人事权,教会是要任命自己的各种主教,各种教士的职位。第二,我们知道教会在欧洲有强烈的自我的财政权利。税收有教会的十一税。第二,教会在欧洲,就是在中世纪黑死病之后,教会掌握了欧洲最大的土地,是最富有的,所以教会不管在财产的权利,还是在人事和政治权利之上都有很大的自主性。第二,教会不光自我管理,教会还在管理婚姻与继承,尤其是管理婚姻,婚姻还不仅仅是君主与君主家族的婚姻,也包括领主之间的婚姻,我们知道婚姻当时在欧洲是一种权利重构,和财产重构的重要方式。而这个方式能不能得到认可,很大程度上跟教会是有强烈的关系的。所以你看在这个角度之上,教会还透过婚姻这样一个关键的制度,对于欧洲形成了它的一个权利。第三,教权很多时候,我们在大宪章里面也看到了,教权本身也是一个调解权,他在调解王权与领主之间,或者君主与君主之间。当他们有战争,当他们要打,有时如果不想打,你可以找教会来进行一个调解,所以它最终也建立一个调解的权利。所以教会这个事,对于各个绝对君主来讲,这是眼中钉,肉中刺。所以,各个国家在建立绝对君主制的过程之中,都经历了对于教会本身的克服。德意志是通过马丁路德宗教改革,通过就当地的贵族和政权与新教结合的方式,摆脱了天主教教会。英国是建立圣公会,就是我们之前讲的,建立了自己的类天主教教会的方式,摆脱了天主教教会。法国虽然一直是一个天主教国家,但也通过几个条约克服了教宗教皇对于他们的控制,一个是家里可教会运动,就是他是主张,教会要受到国家的思想政策控制,国王可以干预教会内部事务,更重要的是1516年的坑杜尔条约,这是法国国王和教皇之间的协定。法国国王在这个时候获得任命主教的权利,而不是教皇来任命法国的主教。大革命时期,法国政府对于天主教会进行了财产的没收。大革命时期其实也是法国天主教在法国内部的一次重大洗牌,所以说绝对君主制或者绝对的权力,在削弱教权方面,欧洲各个主要国家都是一样的。但不管怎么说,在这之前,我们可以看到教权对于整个欧洲是一个深度进行影响,和牵扯到方方面面的一个权利,这个权利在中国是没有的,教权或者神权在欧洲有一个很大的意义。这个意义我甚至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讲它,经济学讲博弈论,博弈论里面三主体的博弈和两主体的博弈是非常不同的,两主体的博弈是一个特别不稳定的博弈,两主体博弈非常容易形成双寡头的垄断。我举一个非政治领域的例子,就是在美国在过去经常形成单一雇主和垄断性工会形成的双寡头,也就是说,垄断工会非常容易和单一雇主进行共谋。在20世纪上半夜,不管是美国的钢铁业或者美国的煤炭业,甚至到20世纪下半夜,都形成过超大单一雇主与垄断性工会形成的共谋,形成这种共谋之后,就很难再有新的博弈策略了。这个最后形成什么的,最后很容易形成这个赢家通吃的区别。这两主体博弈,是很容易走向赢家通吃的。三主体博弈,或者更多的多主体博弈,容易怎么样呢?容易形成联盟和群体行动。就像我们在讲大宪章的一样,大宪章最后为什么能够与王全新的挑战呢?实际上是当时的教权贵族甚至平民,三个主体的群体行动,对国王施加的压力,最后这个主体博弈。所以在这个局面之中,博弈者数量的多寡对最后形成的条件是有很大差异的,在中国的非常典型形成双寡头的垄断,不管是在这个两汉一朝,发现各地豪族依附于王权,王权与豪族形成的双寡头垄断,还是之后士大夫阶层与王权共同形成的垄断,就在中国的都是这样的,就是因为这个参与的主体过少。但是教权在欧洲,再加上之后市民社会的兴起,就形成多主体的博弈,多主体的博弈在欧洲经常会发现,主体与主体之间联盟和具体行动,尤其是在这个光荣革命和大宪章里面体现的尤其明显。中国从秦汉之后,几乎形成单一体制,最后形成这个体制与依附于它的双主体,最后形成赢家通吃,长期一家独大,所以说牵制的多寡,在这里面是个特别重要的原因。那么中国为什么没有建制化的宗教权利?你看这里面我们先回答两个好几个问题,第一中国为什么没有行政制度性的贵族。那这个我已经回答了,主要原因是从秦到汉,尤其到汉武帝这一朝的洗牌。第二,就是中国这个王朝末期,都特别的残酷,西汉末年人口死一半,东汉末年全国人口再来一半。所以每一个王朝末期到下一王朝交叠。中国都是一次彻底的大洗牌,都是这个人口减半规模的大洗牌,在这种洗牌之下,其实旧的贵族秩序是很难延续下去的,基本都是中国大地整个都是一次洗牌,所以在这个情况之下,是没有什么长期的政治势力能够延续下去的,这是第一点。中国为什么没有形成贵族社会,没有形成地方的权力的积累,跟这个原因有关。第二,中国为什么没有形成制度化的宗教。我先说一下欧洲为什么制度化宗教是个单独权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根本是个外来宗教。你可以想象罗马之前搞万神殿体系的时候,万神殿体系中罗马的教权与罗马的王权紧密结合的。但由于基督教是个外来宗教,最开始受迫害的,所以它跟王权的结合其实从外部融入的,并不是内部研发出来的,所以它从它的最开始就是一个相对单独的一个事例。但我们这边不一样,我们这边从西周开始,整个崇拜意识就是跟王权合一的,什么叫天子?指的就是他的神权这一部分,他的神受的。所以,他从来就是跟神权是一个合一的体系,所以在我们这边的教权和王权,从西周开始就是合理的,是非常特殊的情况。再加上从西周开始,我们说的西周是一个理性化的社会,跟商的那种祭祀会不一样,所以我们这边制度化宗教非常非常早就没有了,然后之后官方意识形态就是儒家,和民间的西王母信仰里面的阴阳,就是都有同样来自阴阳学的传统,也能促使两者的河流,所以说在我们这边一直没有制度化的宗教。所以说没有神权的一个牵制,也没有贵族权的牵制,这是第一点,就是博弈方的多寡是东西方一个特别特别大的区别,它为什么这么来的,我给你讲清楚了。第二我讲一个跟博弈方的多寡完全无关的,一个双方传统的不同就是直接动员,与间接动员的体制,什么叫直接动员?就是秦朝的徭役制度。我们都知道这个秦朝的徭役制度非常极端,极端到什么程度呢?极端到它12年就完蛋了。但我们也知道汉朝秦制,徭役制度一直要传到明清,基本上成为货币化的,说慢慢慢慢替代,这个直接动员的交易制度是中国一个很大的不同。当然,这个直接征发的徭役制度并不是你的专利。埃及帝国埃及王朝也有。但是,波斯帝国其实不太有,欧洲也没有,这是我们这边一个很大的特点。就完全可以对个体进行最直接的动员,而且动员完全资源化的,当时我们就在讲秦汉体制。我就讲嘛,个体来根本就是帝国的资源,徭役制度就是能够直接对每一个个体进行直接动员的,它的动员结构是什么呢?就是我们讲汉一朝所讲的那个保甲制度,就是汉基础村镇的组织,其实是一种半军事化体制,当然它的执行过程松松紧紧,尤其执行过程,王朝一直是没有足够的资源可以百分百实行它的。但不管怎么说,秦开始的传统,通过村子的保甲制度和徭役制度,将个人直接动员作为帝国资源的方法。我们看罗马,罗马非常不同,比如说秦的军队是怎么来的呢?就是徭役,你有义务兵一职,但罗马军队不一样,罗马是专业化军队,而且罗马专业化军队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罗马公民才可以当。但之后罗马就是战争,越来越多的非公民,奴隶兵也开始多了,但至少最开始,这是延续了希腊传统。就当兵这个事,和政治权力是紧密挂钩的,自由民才能当兵的,非自由民是不能当兵的。所以这个跟秦的动员制度,徭役制度形成了巨大的对比,在我们的王朝传统之中,非自由的直接动员每一个个体是一个巨大的传统,就每个个体对王国实行徭役的义务。因此,抽象层面之上,每个人跟皇帝之间都是一模一样的关系,是一种抽象的有点像父子的关系,在我们这边是如此的。但欧洲的传统,则完全不是,欧洲传统动员都是间接的。从希腊到古罗马,其实每一个个体与凯撒之间,凯撒是没有办法直接发动你的。除了在很罕见的时候,凯撒是没有办法发动你的,你跟凯撒的关系就交税,是高度货币化的,或者说是层级化的。凯撒只能靠行省总督,凯撒就能喊得动行省总督,行省总督他怎么搞是他自己的事情。后面的封建制就更是如此了,这个是什么词儿呢?就是欧洲封建制一个典型的词汇,就是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但是在中国就不一样了,不管是谁的附庸的,都一定是帝王的附庸。这就是直接动员与间接动员的区别,直接动员在我们这边会产生是偶然的。就是你会发现西汉是间接动员的,项羽想实现的依然是一个间接多元的体制,但是由于秦朝,和秦建立的这套律令体制太 powerful 了,所以直接动员其实是保留下来了。这就说到第三个重大的区别,直接脱胎于直接动员与间接动员体制的,就是东西方一个巨大的区别,这个区别经常被我们混淆。但我今天想把它讲清楚啊,就是律令与法治的区别。你看律令是一条一条对吧?要怎么做?不做就可以要阀,做了就有什么奖励。这个罚是你总觉得看上去好像,这不也是要怎么做吗?像我们上次讲大宪章,什么事要怎么做?就感觉至少文本上他们俩是一样的,但其实完全不一样。律令与法制是不同的。东方的王朝,是律令,尤其我们当时讲是律令细节主义。为什么会有律令体系呢?就是王权面对的是抽象的个体,要对这些个体进行直接的动员和征伐。这就是我们当时讲的睡五地秦简,这就是律令细节主义规定到具体人的动作,人的奖励和人的处罚,比如说你要卖布,这个布该怎么卖,它的单位是什么?要抽多少税?从几点卖到几点,如果你不这么卖,它的惩罚是什么?对官员一样,登记这个入党该怎么登记,多长时间要登记?用什么方法登记?如果做不到要罚。但是我们说不是罚就是假罚,当然你经常一罚就成奴隶了,你就要去当一个奴隶。所以当时这个秦朝大规模的生产,人们纷纷纷变成奴隶,就拖垮了整个帝国的体系,你看这就要律令细节主义。因为细节主义,就是规定大量人的动作和禁忌,此为基础,造成大量的律令和文书系统,我们也讲过了,从秦到最开始汉朝,就是文景之治的时候,虽然文景之治也没有那么文明了,但至少在律令上做大量的简化,就是汉最开始就认为秦的弊端,就是律令细节主义脱垮帝国,当时的人有切身感受啊。所以对律令做了大量的简化。但是汉武帝一朝,律令就是爆发性的增长。所以中国文化的早熟,就是律令细节主义以及与其匹配的繁杂的文书系统,所以我们做一个书写文明,是特别早的,也是一个特别成熟的。这个早熟未必是好事情,所以你会发现,对于中国的君主而言。他要实现什么呢?他要不断的发明更多的律令系统,来调动所有人,去调动普通人,更重要的是调动他的官员。而通过律令调动人,你要么奖励,要么惩罚,全用惩罚,有人会认为可行,其实我们在十大哉问里面已经反复讲的是,在实践中也不可能。所以就是帝国需要不断的给予激励的措施,激励措施怎么样呢?它就会导致帝国体系膨胀,帝国体系膨胀,就会越来越贵。它就会导致所谓黄宗羲定律的发生,黄宗羲定律就是中国历代王朝的一个奇怪的一个循环。就是经常为了减轻农民的负税,就为了减轻社会的负担,去合并一些税种,去减免一些税种。但是仅仅能够管一小段时间。之后,就不断爆发性的增长出新的税种,新的徭役。让所有农民和社会基层的负担越来越重,这叫黄宗羲定律。为什么会如此呢?就是因为王朝是一个不断扩充的动态激励体系,因为你要通过细节的律令去规范普通人和规范关爱的动作。你必须奖励他们,你必须对他们有一个激励,你如何完成这个激励呢?这个激励的效率如何边界上升呢?就需要投入越来越大,投的钱从哪儿来呢?就是从社会徭役系统来了。这是一个动态的扩充系统。我跟我们。这边的直接动员不同,这西方的是一个间接动员的系统,罗马帝国就是如此,到后来的封建制的更是如此。君主不会去考虑,你也不能考虑通过奖励和惩罚去规范他人的行动。因为附庸的附庸,不是你的附庸,就是这不是你能管的事情。所以你能做的,就是和你的附庸这一层谈好条件,分配职位,土地继承怎么去动物园,就是他向人怎么动员,他怎么做他的骑士,他的骑士怎么动员,他们封地上的人就是他们自己去完成的。你想直接激励他,这不太可能,所以你会发现,我们说希望的契约。契约制根源来自于商业吗?我觉得不到未必,其更大的契约是来源于这个地方,来源君主与教会的契约,来源于领主的契约。因为在他们的情况之下,你无法对每个人形成支配,也就是说你要去动员下面的人,比如说你现在要找他来勤王。但你必须搞定他才行,你不能直接要求他下面的人来给你打仗,你要不搞定,他就不会给你打仗。所以说为了动员他下面的人。就是你对他可以说是完全支配的,但你不能完全支配他下面的人,所以就为了动员他下面的人,因为他一个人,他一个领主拿个剑进来能怎么样,他必须动员他下面的人。为了让他能动员他下面的人,你必须赋予他权力。这份契约其实是你赋予他权力,交换他为你服务的契约。就像我们当时讲的,在什么情况之下,下面的人能给你特殊救援金的,要么你被抓赎你,要么你儿子登基,要么你女儿出嫁,你才可以要求我们服这些义务,像征服者威廉也一样,征服者威廉的领主对他的服务的义务是有限的。你要跨海攻击英国,不在我们给你服务的范围之内,所以才会需要额外跟他们说,去了英国,我们承诺可以给你们各种各样的好处,这形成后来对他制衡的一个基础嘛。所以契约很大程度跟商业无关,而是来源于这个地方,来源于由于国王君主并不能支配所有人,因为是一个间接多远的体系,所以说,你要产生与他的这个合约,所以在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虽然律令和法制,好像写下来都是一条一条的,这事怎么做,那是怎么做,里面也都会有奖励和惩罚。但其实是完全不同的。这个律令体系基于一种绝对的支配关系,细节到所有行为进行讲解。所以他几乎会爆发式的增长,就是随着这个命令体系越来越多,这个律令就越来越多,越来越多,这个激励体系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但法治基本上根植于君主与贵族本身的一个契约,它不是由支配,一种绝对支配关系构成的。它是由地位相对平等的两方或多方结成的。所以这个是律令体系和法制体系的不同,而律令体系与法制体系的不同,是这个直接动员和间接动员的不同。我们再往下,因为律令体系和法制体系的不同,导致这两个君主下面的官员的偏向是不同的。中国体系之下的官员最受到王权器重和使用的官吏是什么呢?其实西汉就是如此,就是叫法吏。当时的秦一代叫刀笔吏,刀笔吏就是秦能够统一天下一个基础的行政制度。相传秦始皇陵离他的墓道最近的官吏人俑,就是刀笔吏,我们这边是法吏,法吏那要去治谁呢?法吏一般不去治普通人,就法律和刀笔吏治官员。所以中国的刺史制度,中国的巡查制度,因为巡查是跟王权关系最近的吗?巡查官员的巡查整个律令体系之中,就是为他们制定了一套专门的律令。用这个律令来规范他们的行为。法吏就是推行这套基于官员的特殊利益体系的这些人,是一个帝国权力的真正中枢,但上次我们讲大宪章就知道了,英国的派出官员不是去,他最开始跟秦始皇想法其实是一样的,我要去监督他们,税收不收得上来,把税收上来了,但最后一下去发现税要收上来,要做到什么呢?不是说如果你不交税就杀头。如果你不交税,我就把你抓起来。你其实没有权利抓他们,因为附庸的附庸不是你的附庸。你最后发现税收不上来是什么呢?是他们关于债务,他们关于继承,他们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最后英国国王的派出官员,最后做的事情是税务调节。也就说领主告诉你,我的税为什么收不上来,因为他觉得他,因为继承的关系,他不用交这个税。最后,派出官员做的是一个调解的事情,在这个情况之下,巡查官员才拥有了调解和司法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发展出巡回法院。中国的巡查官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调解职能呢?也不需要,他们代表的是真正的绝对支配关系,而且一般需要刺史去完成,甚至我们靠明朝,需要锦衣卫去完成的,恰恰是处于绝对支配关系之下,不太容易调解的问题。也就是说从汉武帝创立刺史制度到明朝之后的这些制度,他们的考量是维持绝对支配,要去减除绝对支配关系中例外项的这么一个。所以他们并没有调解职责,所以我们会发现面对一种基于绝对支配关系的律令体系,律令体系的奖惩。所以说,皇家最直接的派出官员,他们做的是什么,以及面对一个间接动员体制之下,一个契约关系英国的派出官员,做出是什么啊?这就写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王叔官员。在中国的律令体系,它是一个威权式的。在英国是一个多种角色调和的体系,它是一个协调裁定的角色。所以这两者,就构成了非常非常不同的两种不同君主之下的文化,这两种君主之文化之下,哪种会产生大宪章,当然就不言而喻了。所以你看,我们从直接动员与间接动员到律令法制。我们也区分了两个,身上看着,文本上看感觉挺像的,但其实完全不同。两种君主制度之下,跟君主最紧密的派出官员,他本身性质的区别,这是很大的区分。我再说一个,看上去虽然。很细节,但其实特别重要的一个区分,这个区分也很有意思,双方都是君主。中国君主制有宦官,但西方欧洲君主制没有宦官阶层。为什么?就是欧洲的君主制,有没有用阉人来为他们提供随从服务?有,东西方在古代都是这么夸张,就是为了垄断生殖权利。用阉人的方式来提供最紧密的服务,东西方都是如此。但是西方的随从体系,几乎,我的历史知识有限,但我能肯定的是,绝对没有形成制度化的权利。但在中国,从西汉开始,宦官篡权就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基本到清朝这个问题才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在中间,宦官专权一直是中国政治的大问题。为什么同样是君主制,西方君主也有宦官,规模没这么大。为什么他们的宦官没有政治权利呢?所以宦官阶层是如何发展起来的?这跟中国王权的空间结构有关,我们之前讲过,中国王权的空间结构,就是皇臣,就是王籍,到王籍内部的就是皇帝和他的朝廷,都是活在这里。剥离朝廷,就形成内朝,内朝是皇帝相对私人的空间,这个空间只有真正特别信任的人,在儒家传统就是家人,就是他的家庭成员可以进入,所以他的外戚,他的妻子的舅舅,哥哥能进入。这形成了外戚专权的一个基础,最后到醒宫就是最内层的只有皇帝,甚至可能皇后可以进入了,纯粹私人的空间,这个空间有谁呢?这个空间里面有宦官,所以是一个逐层膨胀的制度。皇帝把内朝做大,汉武帝为什么要把尚书府做大呢?是为了去抗衡丞相府。尚书机制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怎么去看尚书机制?就把原来这些传令官的一些宦官,给予他们政治权利。宦官就是这样形成了,他们的政治结构,这是有一个逻辑的。就是因为为了抗衡王几所构成的朝廷结构,内朝结构迅速膨胀,为了抗衡迅速膨胀的内朝结构,建立宦官结构,对其进行抗衡。所以为什么中国宦官会拥有权利呢?就是王权对内增值的一个产物,慢慢增值起来了。你看我们刚才讲,在内朝西方是一样的,我们说中国用内朝去架空朝廷,西方一样用内阁用御前会议架空议会,架空领主权利一样的。但是我们来看,御前会议的构成,跟中国王权是非常不同的。中国王权第一层,全是亲戚,就是这些当大将军的,大司马的,王莽,卫星,霍去病都是亲戚,霍光都是亲戚。外戚专权是第一步,为了抗衡外戚专权,才会出宦官专权,那西方有御前会议,西方的御前会议是怎么构成的呢?是皇帝的亲戚吗?是皇后的哥哥,皇后的舅舅吗?历史上有没有?肯定有。但是不是主流,不是。比如我们看路易14的御前会议,那会不叫御前会议,但是和御前会议非常类似的组织,它是由什么构成的?有十多个人,我举里面三个最典型的人,看他们怎么来的?路易14的预前会议之中,可能三个人最特殊,一个是马扎林。马扎林是什么呢?马扎林是一个红衣主教,是离塞流的继任者,我们知道离塞流是路易13的,红衣主教也是路易13的心腹,是从路易13开始,推行法国军队组织的一个关键。他的继任者依然是一个红衣主教,马扎林,而且马扎林根本不是法国人,是意大利人,教皇体系非常典型的一个代表,英国大宪章期间去英国当坎特布雷大主教的,那一般都不是英国人和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一样,马德里是意大利人。就因为如此,因此在那个时代,红衣主教因为是外国人,经常负责外交事务。但外交事务对于大陆霸权法国也很重要,所以这是第一个人,这个人不是他的亲戚朋友,都不是。他是一个传统权力结构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人,但是跟王权合作,红衣主教。第二个路易14时期特别重要的一个人,就是路易14的财政部长,就路易14能够膨胀成为一个大帝国,和这个人功不可没,非常著名,比马加林还出名,就科尔贝,根本就不是贵族,是一个商人家族,他是从商人家族慢慢成为路易斯市的财政部长的。他怎么提拔起来的呢?他其实是马扎林的亲信,是马扎林介绍到这来的。所以你看,在中国一般都是皇后往里介绍,在路易十四是红衣主教往里介绍。第三个路易14内阁非常重要的人是他的战争部长。这位是传统贵族,他的家族特利尔家族,特利尔家族是法国的大贵族,也是军事大贵族。所以你会发现,西方内阁没有什么皇后的舅舅,哥哥。有,但是不主流,国际依然是过去的权力结构逻辑,你要处理教会事务,你要处理跟绅士的关系,就商人的关系,你要处理跟贵族的关系。所以他的关系,其实是个微缩版,不是我用另外人来替代他们,而是说我过去要跟好几十个领主打交道,要跟唐代教会打交道,不,我现在就跟一个人打的,我浓缩各个不同的政治势力,各个需要制衡的势力来构成我的御前会议,赋予他们巨大的权利,让他们去搞定外面的那一切。所以我们这边都是妻子的兄弟姐妹,有些兄弟们构成,甚至是皇帝自己的随从掌握权力。在欧洲,这事挺难想象的,你挺难想象皇帝随从可以跟教皇搞好关系,去帮你处理跟教庭的关系。这是个挺难想象的事情,所以,你的随从去处理一个大贵族的关系,我说历史上有,有这样的例子,但是这个例子欧洲是特例,但在我们这儿的是不是特例。原因是什么呢?跟我们刚才讲的一个问题很有关系,我们这边是律令体系,与律令体系匹配的是行政文书体系,在我们这边靠律令沟通,靠律令执行,关键是文书,所以你看宦官以及上书令,什么叫上书,上书令,这些人获得权利的方式都是掌握文书。你看中国历史上的宦官专权,怎么专权呢?就是带皇帝的口草拟圣旨,用这个方法来篡夺权利,他背后还是得依靠黄权。但是欧洲没有这么一套文书律令体系来推进。这里面人跟人的关系非常重要,所以你很难想象皇帝的一个随从。就是能够来做这些事情是比较少的,所以中国的君主,是向内收缩的,收缩到他的家庭家族,再进一步收缩,收缩到他的随从。由他的家庭家族来控制行政文书体系,及由他的随从来控制行政文书体系,从而驾驭整个帝国。但是欧洲不一样,欧洲依然是一个君主的权利,依然是个外向形的权利。他构成内阁和御前会议的方式只能用浓缩的方式,这里面还是有那些派系的人构成的。但是他只是数量少一点,就不用去沟通所有人。从这个角度也能看出,东西方在这个权力组织方式,实际上是很不同的。所以我们可以总结一下,为什么中国的王权更绝对,因而没有发展出制约的体系呢?我们就能知道什么原因了,秦的传统功不可没。因为秦开启了直接动员体制,和律令细节主义以及与律令细节主义匹配的帝国文书系统,这三个东西,合并到一起绝对是中国的君主制和西方君主制不同的一个特别重大的因素,秦汉的传统,打开了一种全新的,通过律令制度控制所有人,进行奖惩的一种可行性和视野。就是中国式的路径,后期中国的君主都是在这个路径之下开始的。在这个路径之下,最关键的行政官员是法律,是刀笔吏,是刺史。他们依然是依附于行政文书体系,并且是去充实和加强行政文书体系的人。中国的这个君主是不断发明新的律令,推进新的监督惩罚本身来完成的。这就是大家需要一个典型的例子,可以想象宋朝为了遏制唐的地方军事割据。在军事体系之上发明了多大的一套律令和配合律令的官僚体系?如果你不熟悉也没关系啊,我们第三章讲到宋朝,肯定要再去讲,就是西方的军事理性化组织,更多的就不是往这方面动脑筋,而是动组织体系效率的脑筋,但我们这边为了动支配的脑筋,这个是不太一样的。所以我们这边导致君主结构,是向内依附,人际关系逐渐精简,精简了家人,精简到皇冠,欧洲的君主,依然必须向外,只是去浓缩各个不同的事例而已,来完成基本的制衡。就在这个原因之上,导致这个英国的巡查官员是调解发展出了司法权。中国的巡查官是什么呢?就是硬权力。中国的巡查官不断架空地方行政权,形成新的实质性的行政权。我们都知道汉武帝把国家,分成很多很多个不同的细小王国,但又管不过来,就搞这个刺史。就这个刺史,又形成了真正的实质性的地方权利,一直走到东汉末年的割据之后,从周到不断的都是地方权力不好控制,国王用派出机构去控制,派出机构架空地方,形成实质性的地方权力,形成割据。这个故事不断上演,就是因为我们的巡查官员并不是调解,其实也不是巡查,他通过巡查就是去强化律令体系,因为整个帝国的实质就是律令体系。所以他其实是实权者,就刺史官员拥有实权,但英国巡查官并没有实权,巡查官有的是司法权。我们这边律令体系,你会发现,我可以说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律令跟法治的区别,法治是司法权,律令是行政权,他都是写着一条一条的,但是一个是司法权,一个是行政权,这是完全不同的。这本身是我们没有走上邪路的原因。这一期,我就是来讲,双方君主制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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