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研究第16节很多语言都是一种“样品”

16,A给B看的那些色样又是怎么回事呢——它属于语言吗?随便怎么说都行。它们不属于字词语言;但我若对另一个人说:“发一下‘这’这个音”,你却仍然把前一个“这”算作句子的一部分。而它的作用却和语言游(8)里的色样极为相似;即,它是另一个人应该照着念的样品。把样品算作语言的工具,这样做最为自然,最少引起混乱。((对反身代词“这个句子”的评论。))

李厚晨:第16节展示这种贴标签的实际操作是怎么来的,就是很多语言啊,实际上呢我们怎么贴标签呢?就是样品,样品怎么来的呢?维特根斯坦原话是这样讲的, a 让 b 看的色样又是什么呢?色样就是说红色的色样,黄色的色样就是这么一块儿红,一块儿黄的实际颜色。它们是不是语言的一部分了?随你怎么说都行。它们虽然不是一个词语,但当我对别人说出这个词汇的时候,你就会把这看做句子的一部分,一直说,啊,我给别人说,哎,你看看这个颜色,我拿手指着一个红色。维特根斯坦意思是说,这个时候,这个红色作为一个样品,已经成为了你本身语言的一部分。我们在上期也讲过,对吧?就上一期我们讲过,当我们是学习使用,比如我们学习苹果这个词的时候,一旦你学会了。你以后给别人说苹果的时候,那就不用,你就不用指苹果了,别人就知道。但当我们学会这里那里这个词的时候呢,我们以后每次使用这里那里的时候,实际上还都要给别人指,别人问这个水放哪啊,你的指着一个地方说放在那儿。这才是好的用法,由此可见,很多语言而是需要可感性的这个指向去连接的,这个那个也一样。我们学会这个那个,在实际使用的时候呢?我们必须给别人说,别人说哪个呀,我们说这个,你得只给别人看,是哪个?而你指的这个呢,就是一个样品,所以说苹果指苹果,并没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一指啊就像一个概念中真正存在的苹果,没有那个苹果存在,我们平时能指的都只是一个样品。就真正的语用啊,看起来是这样的。我帮大家造了一个对话,很有意思。一个小朋友,你带他进超市,他问你什么是苹果啊,你就给他指这个,这里这是个红苹果,你说这个就是苹果,你看你指的是一个样品,对吧?为什么是个样品?有什么不一样呢?不一样就是个小孩不会马上理解,他可能会使得旁边的青苹果说,那那个呢,你就指着那个说那个也是苹果叫青苹果,因此你在这里面给他指的不是一种实际特别厉害的确保的实存物。而是给他指了两个样品而已,这两个样品绝没有涵盖所有的苹果,苹果还没长大生出一点儿大,他还没见过。还有那种像乒乓球一样小苹果,他也没见过,他还以为苹果都这么大呢。所以说当我们使用,我们是怎么贴标签的呢?我们就是指一个样品给对方看,因此,奥古斯丁认为指物一口气啊就指向了那个绝对的存在物,没这回事。我们指的时候呢,从来都只指一个样品,当指一个样品的时候呢?我们就把这个标签赋予这个样品之上,所以说语言并不反映现实。语言发明一些样品,然后把他发明的标签就贴在这个样品上,语言靠这种指这里那里这个那个去弄一些样品,然后把他发明的标签贴到这个样品之上,是这么运作,所以说语言并不受实际存在之物的影响和限制,这个指样品和发明标签贴的过程,都是人的行为,都是人的目的在背后操纵。你看啊,那最后可能要捍卫这个指物,还是得说那红苹果,青苹果,他也是受到了自然界水果苹果的限制。也受到了指物的限制,你肯定没有什么随意性指着一块肉使这块牛肉说,这叫苹果。对吧,我们就认为呢?好像啊,你听上去呢?这个标签论啊,这个样品论好像就显的人是随意的,任意的呢?不是,自然界依然有自然界本身的道理。

布莱克维尔:§16维特根斯坦想要把第8节中提到的那个色样视为“语言的工具”。对反身代词“这个句子”的评论。——“这个句子”之所以有哲学上的趣味,是因为当脱离使用时,“这个句子”可以指向自己。例如“引号内的这个句子为假”,若这个句子可以指称自身,那么引号内的句子,即“引号内的这个句子为假”为假,那么引号内的这个句子就为真了。这种让人晕眩的悖论,大概只有当句子被投入到具体使用中时(如果有用法的话),才会消失吧。维特根斯坦之所以提到这个,大概是前面“说一下‘这个’这个词”的例子让他想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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